丽江网约车新政公开征求意见 车辆准入门槛较低不需装载客灯

15.12.2016  17:12

云南网讯 (记者 李星佺)12月13日,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在丽江政务网(http://www.lijiang.gov.cn)公布了《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期间就该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提高丽江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系列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据《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五条,在丽江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应当在丽江市设立分支机构。此外,与多数城市网约车管理细则相比,丽江网约车新政显得相对宽松,具创新性。

据征求意见稿,在丽江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该符合7座车辆裸车价在15万元以上,5座车辆裸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条件;车辆应有明显规范的服务标识,但不得安装巡游车的顶灯、载客灯等标识;另外,如果网约车运营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使用年限未满5年,本人确需退出网约车经营可转注册成非运营车辆。

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出炉后,有网友表示丽江网约车新政对司机、游客、市民及旅游业来说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可以明显感受到政府对网约车的理解和支持。“除开客栈外,去丽江开网约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滴滴出行方面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该细则切实地考虑了丽江旅游体验,从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要树个好口碑。对车辆准入标准也接近当地出租车价格,以及不用像传统出租车一样安装顶灯等方面,都非常体现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