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局三项措施启动药械飞行检查工作

28.07.2017  19:13

为切实做好丽江市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丽江市局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采取三项措施,于7月18日正式启动药械飞行检查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飞检计划。根据云南省局2017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药品飞行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丽江实际,制定下发了《2017年丽江市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计划》、《2017年丽江市药品飞行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要求及市、县(区)局飞行检查覆盖率等。

二是筛选重点,制定飞检方案。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及“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丽江市2017年度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方案》,根据药械飞检计划要求,进一步明确检查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确定72户药械飞检企业,抽调精干工作人员9人,分成4个组,负责全面完成全市药械飞行检查工作。

三是强调纪律,进行廉政谈话。局长及分管副局长对局机关药品GSP、GMP检查员及行政许可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检查人员严格标准,格守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纪录缺陷项目,公正评价被检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丽江市人民和来丽游客用药用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