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四个确保”布置“营改增”工作
28.03.2016 17:39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会上,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营改增”的主要措施、工作进展、意见建议及下阶段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部门汇报结束后,市政府和春雷副市长就全市“营改增”工作提出“四个确保”要求: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全力支持好“营改增”工作。要充分认识“营改增”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对丽江地方公共预算的影响,各县(区)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增强做好“营改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区)政府参会分管领导要向书记、县长认真汇报,重视好这项工作,各地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政策,好好地研究有利的因素,支持好、研究好、分析好“营改增”工作,在支持的前提下,做好“营改增”前的各项工作。各县(区)财政局、地税局局长一定要当好县(区)政府参谋的作用,主动汇报,主动作为,主动想办法。
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政府主导项目的资金拨付力度,确保有力推动项目工程进度。在5月1日前,大力加快项目拔款进度或施工进度,尽量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多出一些事务工作量和工程量,不要再让资金躺在账户上,市财政要按规范最大限度将资金拨付到位,交通、水利、住建局等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各县(区)政府要加大步伐,尽快形成工程量,增加营业税收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最大限度维护地方利益。
三是认真梳理,如实确定税款,确保税款应收尽收不流失。地税部门要认真梳理,如实确定好5月1日前的税款。在如实确定的前提下,一个工程量一个工程量进行梳理,有能力缴纳的4月底前缴清,确实没有能力缴纳的,锁定为欠税。同时,对于一些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帮助企业尽快缴纳欠税。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全面“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营改增”工作是中央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县(区)财政、国税和地税三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财政部门要牵好头,地税、国税要配合好,积极稳妥推进,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全面“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既能按中央的要求抓好工作,又能实现地方既得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8.03.201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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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赵熠 王鹏 姚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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