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司法局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作风整治
为进一步深化专题教育活动,丽江市司法局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司发〔2014〕36号)和《丽江市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纪律作风配套制度的工作要求,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大力整治机关干部队伍庸、懒、散作风及窗口法律服务单位、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等对待群众冷、硬、横的不良作风,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一是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察制度。该局7名处级干部轮流带班,机关13个内设科(部)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巡视督查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工作纪律和在岗履职情况,并将值班、出差和请销假人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上墙,接受监督。
二是积极推进一线工作方法。丽江市司法局党委本着“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6名班子成员相继深入各县区调研,尤其是主要领导李文红同志,多次带领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深入各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并将向省、市积极争取的工作经费190万元划拨到五区县司法局支持基层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基层单位及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以会代训,强化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根据专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部署安排,丽江市司法局于10月12日至13日成功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培训班。市局机关干部职工、五区县司法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及63个乡镇司法所所长(或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文红同志在开班动员讲话中,针对局机关和极少数基层司法所干部作风庸、懒、散和办公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是强化行政责任,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该局党委根据丽江市委、市纪委近期出台的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和庸、懒、散、奢等纪律作风整治配套文件,讨论研究制定了《丽江市司法局整治庸、懒、散、奢行政问责办法》,对机关干部职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工作平庸,思想涣散,纪律松懈,生活奢侈,不完成局党委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进行问责。
五是立行立改,切实关注和回应群众诉求。丽江市司法局结合“国庆”、中秋和敬老节系列活动安排,对该局15名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安排老干部进行体检,为老干部每人订购了一份2015年《老年报》,还挤出3000元行政经费赞助市老龄委开展活动,发展老龄事业,力所能及地为老干部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