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会

02.07.2015  10:52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丽江的质量兴市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不断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面。日前,丽江市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会。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泽军、市人大副主任张培、市政协副主席胡革红、市政府秘书长肖忠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企业负责人近8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市长陈星元主持,市长张泽军作了动员讲话。

丽江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自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文件以来,2013年6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材料;2014年6月23日,市政府领导带队参加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的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同年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下发了同意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目前,已制定下发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完成了丽江市2014年度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及创建报告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由35个部门组成的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对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会上,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克坚局长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

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既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更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文明程度和城市居民素质的体现;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是全面体现丽江品质的标志性工作,是全面提升丽江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是全面展示丽江综合形象的必然要求。张泽军市长对丽江市开展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全力做好质量强市创建工作;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为做好质量强市工作提供保障;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投身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