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及华坪县地税局“七项措施”开展“9.15”特大暴雨山洪灾害救灾工作

16.09.2015  19:41
    2015年9月15日20:50至9月16日凌晨3:00,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范围内出现强降雨天气,位于华坪鲤鱼河上游的中心镇田坪村降雨量达到282.4毫米,田坪村3、4、5组发生泥石流灾害,上游暴雨导致河水暴涨,16日凌晨2:00左右洪峰到达华坪县城,全部漫堤,河水倒灌城区,多个小区和部分街道严重进水。灾情发生后,丽江市地税局段朝发局长立即通过电话询问了灾情并安排部署了救灾工作。华坪县地方税务局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应急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丽江市及华坪县地税局采取“七项措施”认真开展救灾工作:一是华坪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和文忠同志于9月16日凌晨3点30分电话通知全局干部职工,提醒广大干部职工注意自身安全,开展自救,加强防范。并及时向丽江市局和华坪县委、政府报告了灾情。二是于16日早上8:30,华坪县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灾后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由杨登朝副局长领导带队建立一支由股室、分局人员组成的22人救灾互助小组,分两组到受灾较严重的职工家进行清淤工作。四是做到稳定、团结、安全,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开展互助救援。五是强化值班纪律,加强安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六是确保通讯畅通,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通状态,实时汇报灾情及进度。七是做好灾后安全、卫生等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同时做好财产损失统计。
      由于反应及时,行动迅速,此次洪灾,丽江市华坪县地方税务局没有造成单位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伤亡,也未造成单位公共财产损失。据统计,目前共有8户干部职工家庭遭受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其中损坏小汽车6辆,摩托车1辆,家具电器若干,预计损失金额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