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制定出台《丽江市牦牛肉制品生产流通管理办法》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06.11.2015  13:58
 

为进一步促进丽江市旅游市场和牦牛肉产业的健康发展,近日,云南省丽江市制定出台了《丽江市牦牛肉制品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并将于2015年11月9日正式施行。

牦牛肉作为高海拔地区标志性食品,在丽江市场一直深受广大群众特别是外来游客的喜爱。近年来随着丽江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大量外地生产企业和产品不断流入丽江市场,出现大量无证生产销售牦牛肉、以非牦牛肉冒充牦牛肉生产销售、散装牦牛肉无外包装、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以店名及店内标识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的情况,投诉举报大量增加,严重影响丽江市旅游市场和牦牛肉产业的健康发展。

办法》对牦牛肉制品的定义、生产加工、贮存环境、外包装、销售等条件作了严格要求。规定出厂牦牛肉制品必须批批检验,每年不少于两次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对比检验和型式检验(全项检验),并在型式检验中首次引入DNA检验以检测牦牛肉制品牛源性成分。

来源: 丽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