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祭奠英烈活动

03.04.2015  21:17

在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为缅怀公安英烈,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4月2日,丽江市公安局在丽江公墓举行了以“重温入警誓词  牢记从警使命”为主题的祭奠英烈活动,缅怀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献出宝贵生命的英烈,寄托全市公安民警对英烈们的沉痛哀思。

 

在二级英模王斌、刘光学同志墓前,参加祭奠的民警在丽江市公安局政治部李武国主任的带领下,向王斌、刘光学同志默哀、鞠躬,并依次向他们敬献了鲜花,深切缅怀了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献出宝贵生命的公安英烈,寄托了对他们的沉痛哀思。随后,在李主任的引领下,参加祭奠的民警重温了入警誓词,表达了对英烈的崇敬之情和学榜样见行动的坚定决心。

 

参加祭奠的民警还到烈士陵园,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革命烈士和贵华同志墓碑敬献了鲜花。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部门也通过不同方式开展了祭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公安英烈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

 

据统计,截止2015年2月,丽江市公安机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有45名,其中原丽江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和贵华在1996年“2.3”大地震中为抢救儿童壮烈牺牲,被国家总工会、公安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追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革命烈士;古城公安分局民警杨丽胜2006年5月6日与犯罪分子搏斗时英勇牺牲,被公安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革命烈士;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大队长王斌2011年10月1日凌晨牺牲在“清网追逃”路上,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永胜县公安局副局长汪少勇在2012年4月18日处置突发事件时遭袭击,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英勇牺牲,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2013年2月4日,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长刘光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先后被公安部,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中共丽江市委等各级各部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云岭楷模、敬业奉献模范、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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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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