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共识”将促团队游更畅通
以往旅行社无法实现异地经营,在团队控制力及经营成本上都不占优势,从而导致旅行社以及地接社以购养游的纠纷频频曝出。如今,这种壁垒有望被打破。去年12月21日在丽江召开的云南省无障碍旅游现场工作会议,会议就无障碍旅游达成了“十六项丽江共识”,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推行,截至目前,距离推行日过去了近一个月,那么,旅行社服务无障碍推进得如何?
云南旅游市场大谋变系列报道之“丽江共识”将促团队游更畅通
更畅通打通旅行社全省经营业务
“无障碍旅游”包括旅行社业务、导游服务、旅游车运营全省无障碍。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中的龙头,也是游客出游最先接触到的一方。在“十六项丽江共识中”,有五点是针对旅行社跨区域旅游合作和旅游经营方面的。
“共识”指出,推行旅行社业务全省无障碍,旅行社设立分社在全省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允许在我省注册的旅行社在全省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且不受数量限制;鼓励旅行社跨区域的旅游服务供应采购,实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操作旅游团队,安排游客全程接待服务;旅行社需要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要严格执行《旅游法》相关规定,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旅行社需要进行业务委托和并团的,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旅游条例》有关规定,确保服务内容及标准不得低于原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得将不同游览行程、不同服务标准、不同价格的游客合并同一团队接待。
“以‘云南省无障碍旅游丽江共识’达成了16项共识,打造政策宽松、交通顺利、互利互惠、服务满意的云南省旅游大环境,促进区域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云南省旅发委主任段跃庆提到,无障碍旅游是旅游发展的必然需求,对提高旅客满意度,对旅游行业的转型升级将从根本上进行改变。
无独有偶,在共识发布前的2015年9月底,国家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了关于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放宽设立分社及服务网点的条件及区域范围。
在业者看来,“丽江共识”的实施,可以说是云南省旅发委对这个通知的落实,在全省的全面实施也是对消除行政区域间旅游服务障碍,推进跨区域的旅游合作与经营,改变旅行社层层委托、频繁更换导游等问题跨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云南无障碍旅游拨云见月
早在7年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到,在推进云南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同时,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鼓励旅游企业加强合作,形成区域互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共赢的大客源市场。
而2014年5月起开始施行的《云南省旅游条例》的第二章第九条中也指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区域间旅游服务障碍,推进跨区域的旅游合作与经营,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阻碍本行政区域外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车辆在本地的合法旅游经营活动。
《条例》同时确定了处罚办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置区域间旅游服务障碍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他单位和个人限制、阻碍本行政区域外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车辆在本地的合法旅游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在无障碍旅游方面,云南省已有正在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今,在“丽江共识”的推出,无障碍旅游终于拨云见月,成为这个寒冬献给市场最好的新年礼物。
在路上旅游管理部门、企业启动“无障碍”
“距离全省无障碍旅游开始实施至今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要验证效果目前还为时过早,但各州市及企业在会议召开后都在积极贯彻和推进中。”云南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有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的确,在丽江的工作会召开后,不少州市都开始积极部署。2015年12月31日,丽江市旅发委召开无障碍旅游工作推进会,宣读了《丽江市贯彻无障碍旅游实施办法》,同时强调该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30日下午,德宏州在芒市召开无障碍旅游暨行业管理工作推进会。会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表示他们将依法依规做好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的设立登记和备案工作;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旅行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公安部门将加大对无障碍旅游推进中类似围堵车辆、打砸车辆等违法犯罪问题的处理力度;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以及各类旅游企业也将规范管理、杜绝垄断。
而旅行社企业在无障碍旅游宣布实施后,也开始了谋划的步伐。“践行无障碍旅游并非一蹴而就,如设立分公司或是网点,需要经过旅游管理部门、工商等部门的审核过程,由于无障碍旅游实施时间并不长,目前并没有听说旅行社跨地域成立子公司及网点的案例。”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昆明万达风光国旅总经理朱伯威表示,不少旅游企业都积极拥护这一举措,如万达风光旅业已经有计划的在进行着推进分社或子公司的成立。业者赞
助推实现“一社一车一导游”
“丽江共识”的达成,无疑将有利于提升云南旅游市场的规范程度和服务质量。但所谓“无障碍旅游”将给旅游市场带来怎样的改变?有专家提出,随着无障碍旅游的实施,将助推云南实现“一社一车一导游”,使市场更加规范开放、游客满意度随之提高。
云南省旅行社行业协会法律顾问赵凯表示,以往云南省内旅游服务在区域间存在壁垒,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这非但不利于云南旅游业的发展壮大,也人为增加了广大游客的出行成本,影响旅游团队的运行和服务质量。旅行社组团后要交给到当地旅行社,失去了对旅游团队的控制,也增加了自己的运营成本,地接社为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就产生了进店购物等纠纷。“破除障碍后,有能力成立分社的旅行社出团后不用将团队交到地接旅行社的手中,减少了中间交团的环节,一趟行程实现‘一车一团一导游’,游客不再担心今天会并入哪个团中,旅行社也能更好的管理旅游团队,对双方都有利无弊。”赵凯说。
而朱伯威对此观点进行了认可。他认为,无障碍旅游的推行,更有利于区域旅游经济持续开放的局面,云南是旅游大省,也在无障碍旅游实施的举措上说明云南旅游的政策是往宽处走;此外,有利于拥有经济实力的旅游企业能够在政策的支持下,按照省政府做大做强做优的目标,发展成为大型旅游企业,组建旅游集团。因为只有大且开放的市场才能催生大型企业,所谓的大旅行社要做大做强需要触角伸得更长,现在则有了很好的政策支持,可以实现异地经营;最后,有利于云南旅游经济整体形象的塑造,云南是地接大省,需要很好的旅游品牌来吸引游客到来,而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服务品质,从而提升旅游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