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事业单位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
近日,由宁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泓宇等9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期。
2014年7月23日,在丽江市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前夕,宁蒗县公安局获取一条重要线索,称有一伙外地男子准备在7月26日进行的笔试考试中提供无线作弊器材,出售考试答案。公安机关获取线索后立即进行侦查,并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014年7月25日16时许,在距离开考不到24小时,公安机关决定收网,在短短5分钟内兵分三路,分别在宁蒗县民族中学考点、青龙海酒店、穗丰宾馆等地,将正在考点调试信号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查获作弊器材100余套以及签订好的“作弊协议”78份。同时,丽江市古城区、永胜县公安机关民警也将该团伙中的其余3人抓获,随后,在昆明市负责发送答案的侯明剑也落网。
据介绍,除犯罪嫌疑人侯明剑在昆明外,其余8人分散在丽江市古城区、永胜县、宁蒗县等地。陈泓宇安排一名女性考生进入考场,用微型无线扫描仪将试卷题目发送出来后,安排“枪手”快速将题目做完,再由侯明剑将答案通过考生耳中的无线隐形耳机读给考生,完成作弊过程。
检察官说法:
虽然签订“作弊协议”的78名考生并未实际作弊,但为了维护事业单位招考的严肃性,经有关部门决定,78名考生成绩计零分。
陈泓宇等人为确保收到作弊费用,与考生签订“作弊协议”,协议中规定录取后再交费,每份答案4至6万元不等。如果考生录取后不交费,陈泓宇等人就会把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作弊协议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公布到网上,并邮寄到公安机关和人事主管部门。即使考生真的交了钱,这份“作弊协议”依然是一个不稳定的炸弹,犯罪分子随时可以用“作弊协议”来索要财物。现在又到了各地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招考季,检察官提醒广大考生,切莫走“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