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两集体和两个人在“双评”活动中获殊荣
12月7日下午,云南警官学院内欢声笑语,掌声阵阵。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联合主办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简称“双评”活动)颁奖典礼隆重进行,经广大群众评选出来的“双评”获奖单位和个人结果揭晓,丽江两集体和两个人同时获殊荣。
在以“百姓在我心中”电视电话颁奖典礼现场,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同志作热情洋溢的致辞,对获选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的各级各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双评”颁奖典礼宣传片回顾了一年来全省公安工作,让人热血沸腾,凄然泪下。颁奖典礼穿插了正式当选“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等领导观看颁奖大会并为“双评”获奖代表颁奖,其中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派出所所长李云从30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当选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同时荣记个人一等功,丽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古城中队中队长助理袁中华获提名奖,记个人二等功;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丽江分局获云南省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记集体二等功,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大队获提名奖,记集体三等功。
李云,男,1974年5月生,纳西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6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丽江县林业公安局、丽江市森林公安局玉龙分局民警,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派出所副所长、祥和派出所教导员,现任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警衔。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荣获全省“奥运安保先进个人”,“丽江市优秀共产党员”、“丽江市十佳派出所所长”等诸多荣誉,当选为丽江市第三届党代会党代表、古城区第三届党代会党代表。他建立起“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派出所所长”四级护校机制,设立“所长护学岗”、开设“所长法制课”;他便民点子多,推行“社区民警问事,居民群众说事,民主议事,限期办理,定期评事”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工作法;他推行“1+3+2警务模式”,带领全所民警打击犯罪、化解矛盾。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民警107人,协勤90人,承担丽江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任务。建队以来,先后有18位民警荣记个人三等功,5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14年全省167个交警大队案件执法质量考评名列第2名,荣获公安系统2011年度—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三个国家级荣誉。
据了解,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从5月份开始拉开序幕,本次“双评”活动自今年5月份开始,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参与、群众公认”和“最大限度地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的原则,通过网络、短信、微信、报纸等方式展播候选对象先进事迹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评选,历经推选、初选、公选、评审、公示、表彰6个阶段,最终评选出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10名,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奖20名,云南省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10个,云南省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10个。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代表省公安厅厅长宣读了获奖个人和单位记功的命令,决定对荣获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的民警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对荣获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奖的民警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对荣获云南省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的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对荣获云南省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的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部、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代表、媒体记者、省政法系统、公安厅直各单位、16个州市公安局及129个县(区)公安局近4万人观看颁奖典礼。
在丽江分会场,丽江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丽江市公安局党委成员、部门正副职领导参加了会议,各区、县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