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一女子当街殴打交警被刑事拘留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新闻通稿
2016年3月4日
3月3日下午,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交警大队一民警在香格里大道新苗幼儿园路段依法处理一辆违停轿车过程中,遭乘车人王某当街殴打。目前,乘车人王某已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3日17时9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有一个在新苗幼儿园门口执勤的交警被打了,请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3月3日16时30分许,王某某驾车带着妻子王某及孩子,由北向南在香格里大道行驶,当车子行至高快客运站附近时,王某某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打算去附近的小卖店给儿子买水,执勤交警发现此情况后便上前进行制止,告知王某某违章停车行为,并查验了王某某的驾驶证、行驶证,同时要求王某某立即驶离。
王某某比较配合民警执法,将车挪到了不影响交通的新苗幼儿园路口附近,但坐在车辆后排的乘车人王某不断地对民警进行辱骂。
民警在与驾驶人王某某沟通过程中,其妻王某突然从车内冲出来手脚并用殴打民警,致民警身体多部位受伤。
3月4日,乘车人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为了千家万户的平安和幸福,无论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广大交警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他们付出的心血和汗水理应得到广大民众的尊重,然而,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遭受暴力袭击案件频频发生,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丽江市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遭受暴力袭击、群体抗法以及当事人采取各种方式阻碍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行职务的案(事)件有11起,造成5民警及协管员受伤,部分执勤执法装备受损。为维护法律尊严,不让民警流血又流泪,保护基层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丽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文城表示,以后凡是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不法分子妨害公务、暴力袭警案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治安处罚,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