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协商讨论“两院”报告 为昆明“十三五”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14日下午,参加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的委员们对“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协商讨论。协商中,委员们认为,2015年“两院”的工作卓有成效,为昆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全市司法干警注重改革创新、不断进取,推动“两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昆明市“十三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中共、政法界别的委员们建议,“两院”要高度重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在司法队伍建设中,要注重作风建设,注重法官、检察官的品行教育和良知教育;推进阳光司法,例如贪污贿赂案件的审理可到行政中心开庭,青少年法庭可选择到学校开庭,增强案件审理的社会效益;加大对职务犯罪处罚力度,高度关注国企改革、国企改制中的腐败问题以及教育腐败、涉农腐败、村官腐败等。
对于司法改革,刘家屹委员建议,各级党委要像重视经济工作那样重视政法机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使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为现代化建设事业保驾护航的“压仓石”。“两院”队伍建设中,应探索走依法、规范、正规化、专业化路子;着力推行人才强“审”、人才强“检”,强本固基战略;实质性建立健全对第一线司法办案人员各种激励机制,稳定司法人才队伍。
王波委员表示,希望“两院”在明年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加大普法力度,这是向群众宣传普及依法治国理念的需要,也是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的需要。“法律是神圣的,但不能是神秘的。”王波建议,法院每年办理的重大案件和精品案例,应该写进学校教材,让这些经典案例留得下,让人们记得住,这对于培养百姓法制观念有重要的意义。
韩洁委员建议,应科学设定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可由人大常委会来组织选任,增强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社会公信力和社会责任感。此外,要在立法中增加人民监督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在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人民监督员依法参与监督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限制和剥夺。
钱晓燕委员谈到,长期以来司法执行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对此,她建议,加强司法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之间的相互衔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出台强制执行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资金装备投入;完善司法救济体系。“可尝试手机定位,信息跟踪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尝试悬赏举报执行措施、信用网络执行、限制正常消费等措施,可成立金融执行庭专门负责执行金融案件,加大执行力度。”
委员们还建议,“两院”可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出“题目”,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司法改革中的作用。(昆明日报存 记者马雪荣 李丹丹 毛韵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 发布人: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