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扶贫办以“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省扶贫办以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扶贫系统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2014年,我省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747.14亿元,比2013年增加1608.41亿元,投入总量、增量、增幅均创历史新高。省扶贫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在专题教育中的重大意义,对扶贫部门可能涉及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使用扶贫救灾资金、收受“红包”、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整治。
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方面,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出台了《扶贫整乡推进实施意见》、《云南省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实施方案》、《云南省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3项制度,修订和完善了《云南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南省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
针对当前违规违纪问题下沉、多发易发在乡村两级的实际,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切入点,省扶贫办全面实施了“推进廉洁扶贫行动”和“基层党建与扶贫整乡双推进”活动,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部门监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通过“双推进”建立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防资金截留、挪用、不按规定使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在专项整治中,省扶贫办要求整治对象认真对照省委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云南省扶贫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表》,如实填写自检自查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作出承诺;所有干部职工就拒绝收受“红包”作出书面承诺,签字存档。同时,省纪委驻省扶贫办监察室和群众路线教育办组成监督小组深入各州市,分别与16个州市纪委签订了《廉洁扶贫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