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为他人将外国驾照"变"成国内驾照牟利获刑

24.08.2015  17:13

      国内驾照越来越难考,考不过或者不想认真去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各种投机做法应运而生。近年来,采用外籍机动车驾驶证,组织人员单边偷越国边境形成出入境记录等方式伪造文件、证明,再到车辆管理所换取国内驾驶证成为某些人的“生财新路”。 

  日前,由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学斌、刘少庆、董永贵,法院以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分别判处田学斌、刘少庆有期徒刑三年,董永贵有期徒刑一年。 

   “一拍即合”的“办证生意” 

  2013年下半年,在出入境管理处工作的田学斌结识了多次前来开具出入境记录证明的刘少庆。10月份,两人在一起吃饭时,刘少庆告诉田学斌,自己曾经在老挝办过工厂,认识很多人,可以“帮忙”办理外籍驾驶证,而且只要有护照、外籍驾驶证、外籍驾驶证翻译材料、出入境记录证明,并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合格后就可以领取国内驾驶证,如果有亲朋好友如果要“办证”可以找他。 

  不久后,田学斌就请刘少庆给自己的妻子、弟弟办理了两本老挝驾驶证和其他需要的材料,田学斌则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虚开了两人的出入境记录证明,由妻子和弟弟两人持外籍驾驶证、出入境记录证明等材料到车管所成功换领了中国驾驶证。 

  妻子、弟弟驾驶证换领成功后,田学斌又想要给得到消息的堂弟、表弟成功“办证”。但是,这次办证刘少庆就表示不再“免费”,要6000到7000元的费用,亲友的话可以少点。于是田学斌就向堂弟、表弟每人收取了7000元的费用,田学斌给了刘少庆11000元,自己截留了3000元。 

  通过这次“收费办证”,田学斌发现这种方法在严格的国内驾驶证考学环境下,不但可以规避我国对机动车驾驶证发放的规定,而且还是有利可图的“门路”。随后,田学斌开始通过其妻的亲戚、替驾驶培训学校招收学员的董永贵招揽生意。董永贵对其招收到的学员宣传外籍驾驶证换领事宜,自己也从中赚取一部分差价。在童永贵不遗余力的“宣传”下,田学斌的“生意”红火起来。 

   为“补漏”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 

  在田学斌等人“有偿办证”过程中,拿着买来的外籍驾驶证等其他材料,人却连一次出入境记录都没有,逻辑上说不过去,实际上也不能换领国内驾照,因此出入境记录成为必要的材料。在“办证生意”发展迅速后,刘少庆提醒田学斌,必须要有出入境记录才行。而一直在虚开出入境记录达200余份的田学斌对此也颇为心虚。 

  为了伪造买证人员确实有在境外停留的假象,田学斌通过与刘少庆介绍的娄某,以及田学斌自己在河口认识的张某、高某联系,以每人150元到300元不等的价格,组织买证人偷越国边境。 

  田学斌和董永贵将买证人带到云南河口口岸,正常出境到越南,一到越南境内就直接通过娄某等人坐船偷渡回河口,这样就有了买证人的出境记录。然后买证人就可以回各自所在地,该干嘛继续干嘛。等一个多月后,田学斌再次带这些买证人到河口口岸,坐船偷渡出境抵达越南,然后再通过口岸正常回国,造成入境记录,整个过程每次仅需2到3个小时,但能使买证人形成出境是一个多月前,在越南已经停留了一个多月时间才回国的假象,留下表面正常的出入境记录,达成换领驾驶证的必要条件。 

   “服务”到位的“办证人” 

  在田学斌组织买证人偷越国边境的同时,刘少庆也没闲着,他以转帐的方式,通过境外的周某等人,以每本2000多元的价格购买越南,老挝,菲律宾等国驾驶证。 

  因为在外国取得驾照也需要有一定的居住时间、培训考试等条件才能拿到,因此虽然购买来的外国驾驶证制作精致,防伪标识齐全,“敬业”的刘少庆为防万一,还是随机抽取“样本”送到该国有关部门进行鉴别,证实确为“真货”才放心“使用”。紧接着的翻译材料也是由刘少庆“操办”。另外,刘少庆还给外地的买证人“办理”曲靖的暂住证,每本暂住证收费300至700元不等。 

  另外,换领国内驾驶证,需持有护照,才能开具出入境证明,田学斌所在的岗位是没有职权受理护照办理的,而来找田学斌买证的人多来自不同县区,为了“方便”这些买证人,田学斌就使用买证人所在地区工作人员的工号登陆系统,先行受理,然后把相关材料寄往当地,逐级审批。 

  在1年多的时间里,田学斌以每人6000至1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费用,再以每人5500元的价格支付给刘少庆办理外籍驾驶证和外籍驾驶证翻译材料,自己则虚开出入境记录证明,然后由买证人持外籍驾驶证,出入境记录证明等材料到交管部门换领中国驾驶证达100余本,至案发时通过买卖驾照的一系列手段,田学斌获利30余万元,刘少庆获利30余万元,董永贵获利5万元。 

   检察官提醒: 驾驶证不但意味着个人是否能够驾驶机动车辆上路,更意味着驾驶员有着必要的技能、知识,能够在开车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避免给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损失。因此,必须通过严格的驾驶证考试才能取得,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人的做法。而通过“购买”获得驾驶证不可取,安全隐患极大,且涉嫌违法,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尝试购买。 

  本案中,田学斌、刘少庆、董永贵三人因“卖证”身陷囹圄,而买证的人员也将“财证”两失。但这些都仅仅只是表面,若真因为“买证”导致自身驾驶技术不过关,最后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严重交通肇事,其可怕的后果才是真正令人不寒而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