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13.09.2016  02:02

近年来,临沧市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森林临沧"建设为抓手,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全市林业建设成效显著,生态面貌得到很大改善。

一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实行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划定林地生态保护生态红线和林地保护利用等级,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实现"双增长",全市2015年森林面积超过226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1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比"十一五"未增加了2000万立方米。随着森林资源的不断增加,边治理、边破坏的历史结束,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得到遏制,穷山恶水的面貌得到改变,生态建设进入"治理大于破坏"的新阶段。生态面貌的改善,不仅为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争当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排头兵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破坏古茶树名木、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已基本形成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林权管理为核心、资源利用管理为重点、综合监测为基础,执法监督为保障的比较规范、稳定、有序的工作格局。全市未发生影响恶劣的破坏森林资源事件,没有超森林限额采伐进行采伐。仅今年来,全市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747起,查处741起,综合查处率达到了99.2%,收缴林木、木材343.1立方米,野生动物11头(只),挽回经济损失619.36万元。

三是广大群众得到明显实惠。始终坚持把生态工程建设同产业开发紧密结合起来,面向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林业产业不但实现了恢复性增长,而且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全市累计建成林产业基地1745.67万亩。同时,一批林业企业相继崛起,全市共有林业企业372户(其中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户、省级38户、市级30户),带动农户23万余人。林业企业已成为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的"联结点"和"助推器"。2015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42.5亿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人均纯收入3000元,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而且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唐彬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