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推进五项林业重点改革

12.03.2015  12:04

在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中,临沧市突出五项林业重点改革。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巩固提升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全市推行非林地林木权证和经济林果证发证工作。加快林权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林权管理和林权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进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建立起初步适应林业产业发展需要的要素市场,形成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和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建立科学、简便、高效的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切实赋予广大林农经营自主权,促进森林资源高效利用。

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推进南滚河、永德大雪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临沧澜沧江、南捧河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级格晋升工作。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启动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地赎买政策研究,完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工程规划,确定优先移民区域。启动野生动植物物种消长变化红线划定指标研究,为物种红线管理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管理体制机制,确立湿地的规划和认定制度,规范湿地开发利用行为。

三是完善林业投融资体系。完善造林、林木良种、森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林业补贴制度,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范围和规模,创新林下产业发展方式。开展观赏苗木、林下产业以及核桃、澳洲坚果等经济林果证抵押贷款试点,制定观赏苗木、经济林果证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简化评估程序和放贷手续,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纳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探索允许公益林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林下经济。

四是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入研究集体林、国有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产权管理制度,为理顺产权关系提供依据。积极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林权流转交易市场,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实施及时有效的林权监督管理和交易评估服务,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森林资源安全。及时研究制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及时更新全市林地“一张图”。同时,及时研究制定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核算和有偿使用制度。

五是积极推进林业综合保险。针对林业生产周期长、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在积极稳步推进国家、省当前开展的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工作的基础上,引导林业经营者探索经济林木、苗木、林下经济种植(养殖)商业化保险,扩大对雨雪冻害、风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和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意外伤害等险种和覆盖面,化解经营风险,增强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灾害损失。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陈德荣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