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临沧市以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在全国布局建设10个左右“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我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破解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的重大部署,2018年已首批布局太原市、桂林市、深圳市3个城市。临沧市作为第二批3个城市之一成功创建示范区,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我国探索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的典型示范,将面向全世界打开展示云南、宣传云南的重要窗口,为世界各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意义十分重大。
临沧市成功创建示范区,是科技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会商相关议题的高质量落实。在申报创建过程中,科技部一直给予云南省及临沧市有力的指导。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阮成发省长亲自推荐临沧申报示范区,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董华副省长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申报创建工作,董华副省长亲自带队赴北京参加答辩。省科技厅和临沧市认真开展申报创建的具体工作。
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科技部将会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支持临沧市建设示范区,并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形成推进合力,支持临沧市全面落实和实施好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临沧市建设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特色资源转化能力弱等瓶颈问题,集成应用绿色能源、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林特资源高效利用、现代信息等技术,实施对接国家战略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绿色产业推进、边境经济开放合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提升、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