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8.09.2019  21:03

  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制定《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旨在进一步推动和引领临沧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城市绿化管理行为,保护城市绿化成果,以法制化手段保障和加快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2018年11月,我市启动《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工作。2019年4月30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19年8月26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29日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呈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