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松在《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 以强有力措施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在《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华松
(2017年12月26日)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实施《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目的就是要向全社会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有效保护南汀河流域生态环境,有效开发利用南汀河丰富自然资源,促进南汀河流域山更青、水更绿、景更美、民更富,把南汀河沿岸变成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助推临沧全面小康、跨越发展。
刚才,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杨世吉主任、市水务局周状生局长分别发布介绍了《条例》相关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朋友们所提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赵贵祥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代猛副主任就《条例》制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了要求,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切实落实好。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南汀河是临沧的母亲河,目前面临着巨大的生态压力,及时制定出台符合临沧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对南汀河依法进行保护管理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努力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全市各族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已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市委决策、坚持为民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不断满足临沧人民群众由盼“温饱”走向盼“环保”,由求“生存”走向求“生态”,追求优良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市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重要举措。
《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条例》系统规范了南汀河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活动,为实现南汀河流域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加快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保护,推进南汀河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脱贫攻坚奔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颁布实施,具有主要的政治意义和国际意义。南汀河是一条国际河流,是萨尔温江的上游。保护好南汀河流域,不仅有利于发挥其重要的生存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而且对加深对缅交往、改善国际关系、提升国际地位具有广泛的政治意义和国际意义。“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条例》的颁布实施,地位重要,作用明显,意义重大。
二、以强有力措施,推进《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各级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增强做好南汀河保护和管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从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从临沧跨越发展的高度出发,将南汀河保护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施行。
一是政府主导,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对南汀河保护管理的法定职责,将南汀河流域的保护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南汀河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落实南汀河保护管理专项资金。要采取措施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和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容量相适应,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要尽快研究制定实施办法,使南汀河保护、管理、利用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市级实施办法争取在2018年3月底前出台,涉及县区的实施办法争取在2018年6月底全部出台,构建起一个以条例为龙头、办法为支撑、系统科学完备的南汀河保护管理法规体系。
二是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河长制,各级河长切实负责协调相应的保护管理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担当起统筹协调、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等法定职责,着力抓好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国土资源、林业、环境保护、农业、公安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做好南汀河的保护管理工作。乡镇、村组要制定村规民约,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日常工作;要当好监督员,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涉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每个人都要履行保护南汀河流域的义务,依法检举和制止污染、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进行投资和捐赠。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尽快下发学习宣传《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作为普法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QQ等媒体或媒介,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要把条例纳入干部职工的培训内容进行系统培训,涉水企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先学一步,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南汀河保护管理工作。也请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宣传好《条例》。村组干部要带头学习,把《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学深学透,熟练掌握,运用自如。要当好宣传员,在公共场所张榜公布,利用进村入户入企、工作推进、村民代表会、电影放映、文艺演出、节日活动等契机大力宣传《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南汀河保护管理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宣传贯彻《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热爱、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全面贯彻《条例》,必将有效保护好南汀河河流资源,规范南汀河流域的管理活动,促进南汀河河流资源的永续利用,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市依法治市进程,我们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把南汀河保护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全面助推临沧五个文明建设,助推全面小康、跨越发展。
谢谢大家!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