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八项措施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为切实开展好今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临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八项措施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抓护林主体责任落实。在迅速贯彻落实全省两次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法人和基层一线森林防火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抓野外火源管理。通过严格执行《临沧市禁止焚烧蔗稍蔗叶管理办法》和林区用火审批监烧制度,落实重点人群监护责任,开展重点林区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巡逻、检查等手段,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三是抓护林队伍建设。坚持“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原则,突出抓好护林员、县级专业队伍和乡(镇、街道)等基层防火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扑火安全和技能培训、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演练等,有效提高了森林防火队伍的防扑火能力。
四是抓森林防火保障。通过落实森林防火经费、防火物资储备等,做实森林防火工作保障。
五是抓护林防火宣传。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灾前防范措施、安全用火常识、预防实践经验、先进典型和火灾案例警示等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
六是抓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结合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森林防火挂钩乡(镇)进行调整,及时组织市、县督查组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确保森林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七是抓火灾案件查办。结合平安林区创建,把火灾案件查办作为“森林临沧”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将火灾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对各县(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立案不实、破案不力的单位,严格问责。
八是抓应急值守和火情上报。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和卫星热点2小时内反馈、森林火灾信息“有火必报”“归口上报”等制度,规范火情处置,确保政令畅通。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窦盛荣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