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7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永华

11.02.2015  12:3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立足营造 “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开展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调研,充分运用各种法律监督手段,积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查逮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92人,审查起诉118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加大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查办涉嫌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46人。切实维护边境安全,审查逮捕外国籍犯罪嫌疑人123人,审查起诉103人,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市委 “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12条措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守护临沧青山绿水。审查逮捕盗伐滥发林木、非法猎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4人,审查起诉 54人;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在办理永德县某企业涉嫌滥伐林木案中,对企业发展中的失误客观评价,监督协调其补办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投入22.5万元进行植被恢复造林175亩,依法予以从轻处理。现该企业累计投资达1.58亿元,已正式投产。

      (三)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建设。 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司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0件21人,占立案总数的21.9%。严厉打击侵害、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64人,审查起诉61人。

      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对7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救助29.4万元,督促加害方赔偿被害人64.3万元。认真落实挂钩帮扶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共派出新农村指导员19名,为挂钩联系点补助和协调资金300余万元。

      二、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打击犯罪保障平安。 把平安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对重特大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共审查逮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515人,批准逮捕1670人,提起公诉2269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的犯罪,批捕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犯罪嫌疑人306人、起诉472人。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易发多发的刑事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281人、起诉326人,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890人、起诉908人。

      (二)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和谐。 正确行使逮捕、起诉权,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犯罪,注重教育感化,实行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依法不批准逮捕104人,不予起诉47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案件适用保护性措施和特别程序办理,附条件不起诉17人,考验期满不起诉20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480件,简化审理631件,开展检调对接33件,刑事和解29人,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缉枪制暴、扫黄禁毒、医闹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采取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处理信访541件次,两级院检察长预约接访、息诉罢访80人。

      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服务378次,给中小学生、企业职工上法制课260余场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管理漏洞,通过检察建议书督促堵漏建制、预防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坚持惩防并举、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加大。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安排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4件96人,上升20.5%,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18.2万元。其中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78人,上升 24.2%,查办了沧源自治县原常务副县长王国戎涉嫌受贿案,大要案率为69.2%;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18人,上升6.3%,重特大案件率为47.1%。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4起,注意发现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出庭公诉了省农科院原院长王常明(正厅级)受贿案等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

      (二)查办案件质量提高效果增强。 坚持依法立案、依法传唤、依法取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证案件质量,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保持100%。坚持“敢用、慎用、短用”原则,正确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确保办案安全和规范司法。坚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偏差与钻改革空子的界限,妥善处理活力和秩序的关系,严查诬告、陷害和诽谤等犯罪行为,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

      (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 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题报告,撰写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报市委参阅。与市民政局、孟定海关、市国税局、市烟草公司等23个单位开展行业系统专项预防活动,进行警示宣传教育484次。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96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48件均被采纳。建成全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开展联网查询2868次。

      拍摄职务犯罪预防微电影7部,5部获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好作品奖”及省委宣传部“中国梦·云南美”优秀微电影展播“优秀作品奖”,2部获最高检察院“优秀作品奖”。

      四、坚持强化监督、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69件,监督撤案75件,追加逮捕、起诉犯罪嫌疑人108人,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378人、不起诉40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5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31件次;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544件次,提出量刑建议1001人,法院采纳805人,采纳率为80.4%;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提出刑事抗诉11件,法院采纳8件,刑事抗诉率和抗诉采纳率分别为8.6‰和72.7%。

      (二)切实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063件,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16件,纠正脱管漏管等监外执行不当23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3人次,向办案部门提示催办1921人次,保持全市全年无超期羁押。积极参与维护监管秩序和监管场所安全工作,及时依法监督和协助稳妥处置被监管人员死亡事件。

      通过开展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在押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现不当并督促收监19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切实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51件,审查终结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提出和提请抗诉4 件,上升200%;对法院裁判、执行正确的,进行释法说理,服判息诉47件。审查办理非抗诉类案件282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3件,对执行监督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31件,支持起诉9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59件,采纳率均为100%。

      五、坚持深化改革、规范司法,着力夯实科学发展基础

      (一)不断深化检察改革。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案件导入、执法瑕疵处理、依法终结等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协调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共受理信访341件,刑事申诉56件,对24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办理,当事人全部息诉息访。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检察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作用,以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推进案件信息查询、发布等工作,上网公布案件信息823条、公开法律文书20份。

      (二)不断强化内外监督。 加强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考核评查和业务动态分析,做到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评查1006件,依法接待律师和诉讼代理人1595件次。

      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适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23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5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和列席民事行政案件公开听证会48次,参与信访接待和案件跟踪回访37次,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三)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要求,着力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协助市委选配了1名八零后基层院检察长,定向招录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检察官6名;市检察院领导包院联系各个基层院,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加强规范乡镇检察室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基层群众的窗口平台作用。

      着力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全市投入1560多万元购置司法办案技术装备。着力抓好机关美化绿化,市院荣获“省级园林单位”称号。

      六、坚持加强教育、提升素质,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思想建党为根本,强化理论武装,积极组织学习讲堂、道德讲堂和廉政党课,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领导及市委宣讲团授课。举办主题演讲比赛、检察官宣誓和观看专题教育片等活动,正反结合对照学,着力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坚持文化育检,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作用,开展文明单位升级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市检察院申报并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考评,积极组队参加临沧市暨临翔区业余运动会篮球赛并荣获冠军。27个集体和45名个人受到最高检察院、省委、省检察院和市级以上表彰。

      (二)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全年没有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坚持从严从实要求,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认真整改“四风”等突出问题,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33项管理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在全省分州市院检察长研讨班上作了专题交流。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20个“最美单位”之一。

      (三)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提升队伍素能,开展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员培训、侦查监督“释法说理”专项练兵、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观摩研讨、职务犯罪侦查业务集中培训、司法警察大练兵等活动,全市检察人员人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近10次。着力推进“人才兴检”工程,全市有研究生学历19人(另有26人在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85.9%,同比提高了2.4个百分点,司法考试通过率达59.4%,2名干警在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比赛中荣获“十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面对人民群众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差距;在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查办案件的力度和效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面对依法治国新要求,一些检察人员执法司法理念、法律素养、办案能力不适应,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人才难留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为核心,紧紧围绕市委“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发展目标,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大美临沧、法治临沧和平安临沧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始终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市委“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来谋划部署检察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规范服务能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社会稳定领域出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大美临沧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社会发展新趋势,着力维护临沧和谐稳定

      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维护稳定更多地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治轨道上打压防范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建立对绑拐杀、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多发性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电信诈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种子化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维护临沧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积极应对腐败犯罪新特征,着力加大反腐斗争力度

      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敢于担当,依法办案。严肃查办重大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流转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犯罪,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腐败犯罪,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职务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切实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刑事案件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同案不同判、诉讼活动违法等问题,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民事行政案件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恶意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保障人民权益,严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自身监督,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深入践行依法治国新要求,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把依法治权、消除特权的思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转变“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等片面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胆实践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打造阳光检务,实现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公开查询“一站式”服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

      六、认真研究检察队伍新情况,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把握开放透明的执法司法环境和依法治国新要求给队伍建设带来的新情况,坚持政治建检,加强科学理论武装,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载体,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提高队伍职业道德水准;坚持业务强检,把专业化作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以岗位技能竞赛、业务学习培训等为手段,提高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临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