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1.02.2021  22:23
——2021年2月2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汤培远

  各位代表:

  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一年。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央部署、省委要求、市委决定抓落实,紧盯重大民生、边疆治理、依法治市强监督,抓关键、寻突破,转作风、树形象,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面提升,“两个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和视察督察20次,作出审议意见10个,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调研11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临沧实现“第一次跨越”贡献了力量。

  一、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把学习总书记思想和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作为统领工作发展的指南针、解决工作难题的金钥匙,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7次、党组会议11次、读书会活动8期,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把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推向深入,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工作有推进。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及城镇化、工业化、招商引资、乡村旅游等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要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报送请示22个、报告11个、专报17个。及时把市委交办的专项任务转化为实际行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牵头负责的7个重点建设项目快速推进,两轮河长制工作督察推动市级12条河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三张牌”课题研究以及边境村社会治理和疫情防控专题调研。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二、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坚持市委领导立法。 深化“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主动向市委报告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计划、拟审议通过的法规草案、立法中涉及经济社会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事项和社会关注度高、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确保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根据市委的意见建议完善立法举措,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固定下来,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各项立法工作任务。

  坚持人大主导立法。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问题导向、长远导向、有益补充”为原则,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协调,汇聚各方力量,开展立法协商,组织专题论证会,完善立法专家库建设,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实地调研、现场指导,不断强化人大在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发挥主导作用,实现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能管用、有特色、好操作”。

  坚持服务发展立法。 聚焦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以良法保障善治。《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部条例既符合上位法的要求,又具有临沧特色,充分体现了民意,坚定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好地处理了南汀河流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为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维护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三个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施行。依法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保障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监督工作进一步做实

  聚焦“十三五”圆满收官强监督。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合力推动全市“十三五”规划胜利收官。听取和审议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听取和审议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首次对3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和审议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等审议意见。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报告,总结“十三五”成就和经验,着眼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更加符合国家战略、更加聚焦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更加切合临沧发展实际。

  聚焦疫情防控和法治临沧建设强监督。 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规范了气象资源开发利用。听取和审议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情况报告,凝聚共识加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创新执行方式、强化执行联动、补齐执行短板、破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以及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各项审议意见得到重视和落实。审议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履职情况、市广播电视局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查了“一府两院”39名被任命人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督促监督对象依法履职尽责,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普遍增强。

  聚焦民生保障强监督。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六稳”“六保”,围绕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寓支持于监督,使韧劲于发展,全力助推民生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就业促进、乡村旅游、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实施等专项报告,围绕乡村旅游、就业促进等民生主题开展深度调研,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有针对、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开展就业促进工作专题询问,讨论研究“保企业稳就业、共创业带就业、育产业促就业”等重大问题,推动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决定权和任免权进一步规范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聚焦发展大局,依法审议并作出关于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级财政预算、《关于批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临沧职业学院建设方案的议案>的决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决议决定7项。强化督察落实,持续关注办理情况,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算等始终在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重要工作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依法行使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完善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圆满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名常委会副主任、2名常委会委员、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补选省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对补选的10名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7名市四届人大代表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颁发证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认真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被任命人员国家意识、宗旨意识和法治思维。

  五、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联系群众有新成效。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60多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基层市人大代表2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询问和专题讲座。持续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551”实践活动,71名基层市人大代表积极扶贫济困,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实践一线。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持续提升,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有关决定,开展“民法典人大代表”有话说活动,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阐释和解读,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民参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愈加浓厚。

  代表活动有新亮点。 坚持“小切口、深调研、找办法、办实事、出实效”的原则,创新开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常委会领导分别挂钩一个县(区)建一个示范点,以代表小组为单元,市县(区)乡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围绕企业解困、产业培育、代表联络室建设等方面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形成示范机制有效推广。组织在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临沧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高质量完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沿边小康村建设专题调研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集中视察,有效提炼经验做法、精准指出问题短板、提出高质量建议,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建议督办有新突破。 始终把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作为督办建议的标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率达100%,解决率、满意率逐年提高。关于南汀河保护和管理要统筹把握保护与开发、生态与生存关系的建议,在《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得到积极吸纳。关于临沧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建议得到高效办理,打通多条城区断头路、丁字路,修建34个公共停车场,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压力。关于加快建设对缅大通道、临沧—大朝山公路维护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纳入“十四五”规划、沿边小康村建设等建议得到快速落实。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事关群众衣食住行的民生困难得到较好解决。

  六、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得到巩固。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成机关党组配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创新活动方式,搭建活动载体,加强机关思想阵地、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机关活力不断增强。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推动政治机关建设走在前列。

  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执行“六大纪律”,抓实会风会纪、会务事务、调研实效、文风转变,严要求、定制度、反四风、守纪律,深调研、敢创新、求完美、谋跨越,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信心和决心普遍增强。坚决拥护中央对秦光荣、省委对李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和李华松案恶劣影响,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全力支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坚持纪律作风“三必学三必讲”。“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气神明显提振,“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苦干实干、马上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劲头愈发强烈。

  能力建设成效明显。 鲜明树立干事创业导向,推进守正创新、跨越赶超。完善学习制度,送出去培训、请进来研讨、多方式并举,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机关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化、智慧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快,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形成。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监督靶向不断精准,审议意见更具操作性,调研报告质量极大提升;机关党建、代表履职取得新突破,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特色化,代表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影响进一步扩大;理论学习、纪律作风、人大宣传、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强化,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形象稳步呈现。

  各位代表,回顾“十三五”时期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不辱使命、依法履职,制定地方性法规6部,开展执法检查14次,组织专题询问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9项,依法按时办理代表意见建议906件,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立法工作成果丰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代表工作创新发展,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力推动了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明显成绩,是在总书记光辉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履职能力建设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后推动实施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创新争优推动“两个机关”建设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2021年的主要工作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扣住临沧“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推动临沧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常委会要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定不移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牢牢把握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中的职责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市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展开和推进,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开展的重点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作出的重大决定和谋划的重要举措,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人民至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至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委会要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的奋斗目标,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贴市情民情、紧盯民生改善,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立法工作要广纳“民智”,有序扩大公民参与立法范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立法意见;监督工作要贴近“民心”,顺应社会关切,回应群众需求,保障民生改善;代表工作要合乎“民意”,畅通渠道、问计于民。依法保障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加快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生活幸福在临沧大地全面实现。

  坚持依法履职,推动临沧“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要紧扣临沧“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立法,全面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边疆法治保障、提高边疆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实践和研究。完成鲁史古镇保护、城市管理方面立法调研,组织开展《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实施后评估,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紧扣临沧“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监督,盯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对缅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实体经济发展以及民法典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养老服务等重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要紧扣临沧“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代表工作,依法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落实代表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范围,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次,提升代表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效率,拓展代表为民办实事的空间和影响,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和建议督办工作质量,加强代表履职平台信息化建设,依法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前期工作。要紧扣临沧“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依法讨论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依法行使好任免权,有效实现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相统一。

  坚持守正创新,推进人大工作全面进步。 “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在新发展阶段,常委会既要继承优良传统,守住方向、守住立场、守住根脉、守住底线,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又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握发展主题主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地方立法工作要创新机制体制,不求“大而全”,可以“小快灵”,发挥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不拘泥体例,定管用条款,立解决实际问题的法。监督工作要立足“人民性、权威性、实效性、精准性”,完善监督工作选题、实施、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等机制,靶向要准、调研要深、建议要实、质量要高,充分运用询问、评议、测评等手段,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代表工作要健全“代表活动、建议办理督办、履职管理”三个新机制,不断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课题选择、组织方式、制度保障;深入开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不断拓宽渠道,形成制度。

  坚持跨越发展,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纲”和“魂”,以跨越赶超为目标,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全面加强常委会和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党建促干部作风转变、促业务素质提升、促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担当型人大机关。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和县(区)人大的联系、交流和协同,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全力推动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干在实处、不断超越,一年有一个新提高,一年有一个新进步。

  各位代表,临沧“十四五”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制,“第二次跨越”的战鼓已经擂响。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有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有全市人民的勠力同心、接续奋斗,我们一定能在新时代谱写好临沧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