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11.03.2022  22:47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光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首要任务,把“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进一步推向深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开展的重点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作出的重大决定、谋划的重要举措,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2. 健全立法机制, 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

  突出地方特色完成立法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立得住、能管用、有特色、好操作”的思路,组织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培训。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规范修订工作。指导三个自治县做好新一届民族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工作。

  3. 增强监督质效,推动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1) 规范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临沧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2)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临沧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兴边富民示范区、肉牛产业、核桃产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河长制督察。做好信访工作。

  (3) 全面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开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市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4.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善于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讨论决定属于本级行政区域内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城镇建设、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法律授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严格执行选举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和完善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规定,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6. 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1) 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认真落实《关于完善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机制的意见》,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制度化,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2)有效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作用。 拓展深化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推动“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市五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扩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范围,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次,提高代表参与度,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权。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履职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能力。

  (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机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提高面商率、满意率和解决率,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7. 牢牢把握 四个机关 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1)以“四个机关”定位统领人大工作。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建设,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内容重点,把“六个必须坚持”落实到工作各方面;深刻领会和把握“四统一、三体现”“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等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扬好、落实好,努力打造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常委会中心工作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讲座。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和县(区)人大的相互联系、交流和工作协同,组织人大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抓紧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持续改进文风会风,优化调查研究方式,弘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推行项目工作法,在“找项目、报项目、用项目”上下功夫,启动全市智慧人大项目建设。抓好机关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党中央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临沧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 49人,工勤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7人(公务员62人,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9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93.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47.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2021年因工作需要从市政府、凤庆县、云县共调入5人,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增加基本支出123.36万元;2.市财政局拨入项目经费增加,2022年增加拨入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79.68万元;拨入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144万元。所以与上年相比部门预算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3.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93.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7.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2021年因工作需要从市政府、凤庆县、云县共调入5人,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增加基本支出123.36万元;2.市财政局拨入项目经费增加,2022年增加拨入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79.68万元;拨入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144万元。所以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3.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从市政府、凤庆县、云县共调入5人,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项目支出36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财政局增加拨入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79.68万元;拨入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14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285.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宣传、人大工作调研等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15万元,主要用于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支出及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9.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交通补助、培训费、以及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保障人大换届选举所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94.54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7.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29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1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的补充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5.32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409.68万元(其中:409.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8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1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9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347.31(其中:基本支出31.13万元,项目支出316.18万元)。

  水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会议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工会经费2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福利费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9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2万元,项目支出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 三公 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较上年减少47万元,下降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100%。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对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9〕45 号)文件要求,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减,因疫情原因,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9〕45 号)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 3%比例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9〕45 号)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 3%比例压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资金主要安排方向,制定年度绩效指标。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临财预发〔2022〕1号)文件下达常委会机关2022年项目9个,项目经费367.68万元,项目经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如下:

  1.出席省人代会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出席省人代会是为了让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决定全省经济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的需要。

  (2)数量指标:2022年组织29名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一次。

  (3)社会效益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省人大代表对服务保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常委会会议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议程、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数量指标:2022年预计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

  (3)社会效益指标: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会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人大宣传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临沧人大》《临沧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临沧人大网站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平台,是代表学习人大工作的重要资料,是县区人大及代表交流大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州市交流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好期刊、公报、简讯、网站等人大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和人事任免权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代表活动室创建、工作调研、代表意见建议的督促办理、代表风采等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做好人代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三会”的宣传报道,让与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强有力地宣传报道,激励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

  (2)数量指标:预计宣传刊物年度发行期数8期;网站信息资料更新2000篇左右;图片资料更新2000余张。

  (3)社会效益指标:人大重大事项的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对宣传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委室业务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委室业务经费资金项目是8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开展视察、调研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需要的经费保障。

  (2)数量指标: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8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2项满意度测评、1次立法工作座谈会、3次培训、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委室开展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视察、督查、调研、学习资料订阅、农村代表履职经费补助及参加代表活动补助。

  (2)数量指标:组织代表参与履职活动10次以上;补助332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经费、发放332名基层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组织200名以上代表参加初任培训;列席常委会会议20人以上。

  (3)质量指标:代表建议答复率达到100%。

  (4)时效指标:代表建议办结率达到100%。

  (5)社会效益指标:代表参与监督活动500人次。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人大立法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好《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立得住、能管用、有特色、好操作”的思路,组织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培训。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规范修订工作。指导三个自治县做好新一届民族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工作。

  (2)数量指标:立法及自治条例修订完成率达到90%以上;立法培训80人以上。

  (3)时效指标: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立法任务达到100%。

  (4)社会效益指标:立法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7.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组织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做好老干部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引导、协调和组织老干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

  (2)数量指标: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3次以上;离退休干部节日及生病住院慰问、订阅报刊、体检、活动经费保障率达到100%。

  (3)社会效益指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可持续影响率达到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休干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8.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充分发挥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2)数量指标:参加常委会会议6次.

  (3)时效指标:顺利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4)社会效益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办结率达到90%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9.办公楼管理维护费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保障机关大楼保洁、庭院绿化、会议服务、设备设施保养维护等工作正常运转;办公大楼局部粉刷修缮、部分门窗玻璃更换、景观照明线路改造、修缮。

  (2)数量指标:提供会议服务场次100次以上;办公楼保洁面积2000多平方米。

  (3)社会效益指标:办公大楼设备运转正常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5.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9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从市政府、凤庆县、云县共调入5人,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安排办公费31.1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8.19万元、福利费6.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 76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99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为694.61万元,无形资产10.92万元。2021年度增加固定资产48.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022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因此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2022年我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2年我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因此无相关数据。

  6.新增资产配置表。2022年我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附件5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代表活动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1. 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市财政安排每年每位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000元。每年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根据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提出下拨各县资金计划报常委会主任会研究同意下拨经费;2.组织开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按照《代表高质量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方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根据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提出下拨各县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资金计划,报常委会主任会研究同意下拨经费;3.根据《临沧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办法(暂行)》第六条第四项“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按人均200元的标准直接发放代表包干使用”的规定,按照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332名代表,按人均每月200元标准测算,下拨各县代表通讯、交通补贴。

  五、项目实施内容: 每年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根据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提出下拨各县资金计划报常委会主任会研究同意下拨经费,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考察,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代表活动经费289.6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组织代表参与履职活动30次以上;补助332名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组织200名以上代表参加培训;列席常委会会议20人以上。代表参与监督活动500人次。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不断得到密切。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60多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基层市人大代表20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建议督办成效不断提升,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温饱冷暖的重大问提。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立法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临委〔2015〕36号)、《临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完成鲁史古镇保护、城市管理方面立法调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立得住、能管用、有特色、好操作”的思路,组织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培训。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规范修订工作。指导三个自治县做好新一届民族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培训。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规范修订工作。指导三个自治县做好新一届民族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人大立法经费1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立法及自治条例修订完成率达到90%以上;立法培训80人以上。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立法任务达到100%。立法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 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10100111

130506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031005172855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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