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设立

26.02.2016  18:23
      2016年2月21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选:主任委员左光荣,副主任委员黄永刚,委员王文帮、汤杰、南桂香、殷晓玲、敬开蓉。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设立,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设立是依法治市重要的里程碑。

      2015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修订案,赋予了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

      2015年10月,临沧市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了关于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报告,并积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临沧市列为全省第一批有立法权的地级市,可以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这为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改善地方法治环境具有深远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