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5.05.2020  11:40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 菊

各位代表:

  受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二年。一年来,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和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促发展,作决定、促落实,全面完成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的各项任务,为临沧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4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专题调研15次,专题询问1次,视察1次、督察2次,作出审议意见10个,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3项;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完成执法检查5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调研工作8项。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把持续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议题”“第一任务”,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掌握精髓要义,入心入脑入魂,学懂弄通做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

  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安排部署,依法保证市委的决策主张、立法意向、党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坚决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事后向市委报告。按照市委安排,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推进对缅开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等调研,对全市重要经济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全力支持和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创文创卫、扫黑除恶、河长制督察、干部规划家乡等工作有序开展。

  5名同志参与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5人次参与市委专项巡察工作。常委会党组全年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向市委报送请示34个,上报工作情况、调研报告24个。

  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举行党组会议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10次、读书会活动8期,主动推进和研究决定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的程序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明显。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聚焦主题主线、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检视整改,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统筹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处级党员干部、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个层次的主题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受到了一次全面、系统和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的氛围更加浓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圆满实现了主题教育目标。

  二、坚持注重质量和效率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三个定位”的要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确保党的主张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为临沧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立法前,认真落实市委立法安排部署,及时向市委请示年度立法计划;立法中,及时请示报告涉及经济社会重大体制和政策调整事项,及时汇报社会关注度高和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法规案形成后,及时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2019年立法计划已经高质量完成。制定《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3个自治县民族立法有关项目,经市委批准,列为2020年立法计划。

  充分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重点思考、谋划事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事项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强化调查研究,相继组织到省内外先进州市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立法经验。广泛调研论证,在市内进行深入实查实考、对比对照,力求法律条款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立得住、用得上、管得了、有成效。

  注重开门立法,与人大代表座谈,组织专家团队重点研究,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扩大公民对立法的广泛有序参与。

  加强组织协调,举行立法专题论证会、法规出台前风险评估,多方听意见、反复再论证、逐条细修改。人大在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和审议等关键环节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

  立法工作更加符合为临沧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需要。 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9年9月28日获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临沧市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的最新成果,是提升人居环境、提高绿化管理能力、推进美丽临沧建设的重要法制保障。开展全市民族立法工作情况调研,制定民族立法报批程序,推动民族立法工作规范化。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落实,依法对《临沧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调整完善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库,组织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业务培训,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探索新的思路方法,明确新的任务使命,以法制保障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依法开展监督

  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更多惠及民生。

  注重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统一,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盯紧查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国有资产底数进一步清晰,制度规范不断健全,管理质量不断提高。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持续推动民生事业不断改善。 先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举行常委会联组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推动职业教育法深入实施。

  组织开展全市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调研,推动全市沿边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改善,沿边小康村加快建成。

  组织开展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调研,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加快殡葬改革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全市妇幼工作健康发展。组织开展中缅边境临沧段界务维护管理工作情况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利益和边境稳定,稳步推进“四个先行”,保障“五通”加快实现,稳边固边活边能力进一步增强。

  抓住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组织开展全市蔗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对市公安局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履职、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不断巩固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林业和草原局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进步。深入开展《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和执法检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立法的审议意见,提高法规的刚性约束力以及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障法规的有效实施。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向前推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四、坚持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行使选举任免权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关系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根本性建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依法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等3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切实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助推临沧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重要工作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圆满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补选2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新设立市四届人大7个专门委员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补选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市第四届人大代表5名。

  依法终止10名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罢免2名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撤销2名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审查“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进一步推动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监督、为民担责、履职担当。

  五、坚持有效提升代表工作的整体性和规范性

  联系群众更加紧密。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共邀请60多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邀请24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进一步落细落实,74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帮助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及时看望慰问特殊困难人大代表。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

  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镇康县南伞镇红岩村党总支书记雷光锋,省人大代表、耿马自治县四排山乡党委书记高庭中,省人大代表、临沧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梅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禹腾波,市人大代表、凤庆县公安局副局长杨谦等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持续奋战在固边睦邻、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一线。

  原市、县人大代表,永德县永康镇人大主席杨剑明,在脱贫攻坚一线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一批又一批基层代表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展示了人大代表务实、为民、奉献的模范风采。

  代表建议督办有新成效。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2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办理,办复率达100%。常委会重点督办的24件,办结快、成效好。

  《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建议》,已纳入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发的《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关于加快制定缅籍入境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的建议》,已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出台的《临沧市外籍人员入境就业(务工)管理暂行办法》;

  南汀河临沧坝段三期治理、凤庆县美丽县城建设、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群众焦急渴盼解决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代表建议“提、办、督、效”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形成,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上下联动不断加强。 年初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和办公厅专题汇报,年中利用会议培训、学习考察等机会积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请求指导,请教业务知识、探索工作方法、借鉴工作经验、协调工作落实。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和安排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全年75个乡镇圆满成功召开两次人代会会议,走在了全省前列。组织住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临沧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提出意见建议。

  六、坚持以政治引领推动常委会自身建设

  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 突出人大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地位,加强代表机关、工作机关建设。全面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拥护党中央对秦光荣的处理决定,坚决执行省委对李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决定,认真组织召开汲取秦光荣案、李华松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警示,以案促改,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和李华松案恶劣影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网络安全责任制。办好期刊、管好网站、守住阵地、扩大宣传。

  积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完成对常委会机关的巡察,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强化管理、扎实整改。机关管理明显加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比学赶超、苦干实干、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机关干部职工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从提高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入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调查研究、加强新闻宣传、开展经验交流,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同“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环节程序进一步规范。保障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对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有了更深的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依法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成效,是市委第一时间把向掌舵、第一时间统一思想、第一时间鼓励奋进的结果,正是市委的坚强、正确领导,常委会党组才能充满信心和力量,带领常委会和机关提振精神、统一思想、忠诚履职,确保了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创新发展。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常委会的工作能够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核心在于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找准依法履职的着力点,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百千工程、对外开放、“三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服务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常委会工作能凝心聚力,基础在于始终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安危冷暖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切,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群众利益、增进民生福祉,凝聚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力量。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常委会工作厉行法治、规范高效,关键在严格依照法定原则、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担负起人大的职责使命,健全地方立法体系,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法律实施和制度执行监督,切实推进良法善治。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 常委会始终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与时俱进,结合临沧实际,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创新,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确保人大工作充满生机活力,彰显时代特色、实践特色、临沧特色。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还不足,立法后推动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方式运用不多、监督合力尚未完全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代表工作仍需拓展深化,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机关管理服务还需完善,“两个机关”建设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 年的主要工作建议

  2020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年初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 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委四届五次和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对缅开放,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临沧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围绕临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紧紧跟进“六稳”“六保”的监督落实,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能,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促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今年一季度,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全力助推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机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全省率先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16件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主动审查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出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系统积极参与、模范带头、依法抗疫的倡议,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推进;

  积极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成《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修改的前期工作,《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制定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人次,补选6名市人大代表。人大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工作的整体实效进一步增强。

  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遵循、政治责任和政治保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保证人民群众在政治上当家作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为民服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动宪法实施,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护航改革发展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致力于立良法促善治,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实施意见,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狠抓立法质量,保证地方立法接地气、能管用、可实施、有成效。

  切实加强立法队伍培训,提升立法人员素质,提高立法精准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保证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指导3个自治县完成立法计划。

  高质量完成好《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报告。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着眼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提高依法监督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助力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民生改善。依法听取和审议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城乡规划、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工作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乡村旅游、华文教育、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就业促进、打击零星贩毒和吸毒等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全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专题询问。

  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听取有关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听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报告,强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发挥人大作用。

  进一步围绕工作大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全面组织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及时对事关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进一步严格法定程序,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

  进一步巩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列席相关会议,保障代表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密切联系代表,更好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重要法规案和预算审查前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开展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衔接工作,主动争取支持和帮助。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及机关的制度和队伍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运转,真正把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探索不驻会常委会委员参加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全面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李华松案恶劣影响,坚持严字当头,锲而不舍,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发扬“临沧作风”,建设一支守初心、能担当、重落实、敢创新的人大干部队伍,切实在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对缅开放、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议程示范区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各位代表:

  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实现在即,跨越发展的任务光荣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苦干、砥砺前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临沧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实现临沧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