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7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华松
各位代表:
我受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 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回应人民关切,顾大局、敢担当,立良法、促善治,重监督、求实效,促改革、惠民生,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局良好,为决战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促进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 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活动10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8次,邀请省市专家辅导3次,掌握精髓要义,入心入脑,学懂弄通做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道路,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坚决落实市委关于督查重大项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部署,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同频共振。召开党组会议9次,听取重要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要制度,部署重要工作,全面履行常委会党组担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坚持立良法促善治,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决策部署 全面 落实。 不断完善机制,创新举措,确立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积极主动向市委报告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委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要求,确定立法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汇聚各方力量,充分听取意见,协调问题解决,高质量完成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2019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人大主导立法得到新提升。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来思考、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务实管用,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强化调查研究,坚持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的广泛参与。
认真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库,举行立法专题论证会,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实地指导立法实践。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
地方立法工作成效明显。 全年制定和公布地方性法规2件,《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18年4月23日公布施行,《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于2018年12月12日公布施行。组织开展《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全面了解立法质量和实施情况,提出强化实施的意见建议。制定并实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及工作规程,认真做好《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立法工作多次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
三、坚持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 全面 落实
聚焦重点强监督,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常委会始终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注重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全市经济形势分析,认真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地方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资金的安排和调整使用更加惠及民生。依法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评估调研,依法审查批准调整方案。注重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统一,盯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7年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建成市级和临翔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平台,推进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政风险,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聚焦民生强监督,推动民生 工作 持续改善。 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听取和审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切实增强规划法治意识、严格规划管理等审议意见,推动规划依法实施、城乡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
跟踪问效工商行政管理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持续督促改善公平安全的市场环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助推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坚果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科学规划、巩固面积、强化管护、加大投入、打造品牌、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延长产业链等审议意见,促进存在问题解决。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助推临沧乡村振兴走出创新发展新路子。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情况报告,助推全市幼儿园入学难等相关问题有效解决。调研全市侨务工作及侨资引进情况,提出夯实基础、优化环境、加强服务等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助推沿边开放工作。听取和审议市农业局局长履职情况、市林业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查“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其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履职尽责。
聚焦法治强监督,推进依法治市深入 开展 。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临沧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推动“一府两院”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重点、细化改革举措等审议意见。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修订完善临沧市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彰显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激励和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开展“12·4宪法宣传日”边境村法治宣传助推脱贫攻坚活动,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落实。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6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专题调研16次,专题询问1次,视察1次、督察2次,作出审议意见9个,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2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执法检查、调研工作6项,依法监督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不断提高。
四、 坚持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关系长远发展、具有根本性建设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依法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等9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助推临沧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重要工作持续推进。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高标准组织召开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圆满实现省委和市委的人事安排,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愿,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临沧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助推高质量跨越发展。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持续 创新 代表工作
创新服务载体,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70多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20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
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74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实际困难,充分体现了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人大所能。代表“双联”工作不断深化,全市6337名五级人大代表共联系群众19044名。依法终止5名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补选2名市四届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
完善保障机制,代表建议督办取得新实效。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6件,通过年初细分交办,年中跟踪督办,年底督查成效,不断强化重点督办,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如:《关于临双高速公路圈内乡坝胡村赵家组留一出口的建议》,经实地踏勘、多方协调、科学规划设置,合理解决了博尚镇和圈内乡出口问题;《关于给予临沧城公共汽车打造建设“智慧公交”示范城市支持的建议》,经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切实解决了市民出行难问题;一村一幼工作已经开始实施;“老村干”离任后养老补助、规范处理农村垃圾、乡村医生保障等问题纳入了市政府文件予以落实。96件代表建议全部得到较好办理,办复率100%。
人大工作 上下联动切实得到新加强。 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学习经验,请教问题,创新求实推进人大工作。邀请省市专家专题辅导,完成245名市四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深入各县(区)加强工作指导,加强代表联系,督办工作落实,指导75个乡(镇)年内召开两次人代会会议,做法经验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实现全域化、信息化,1044个代表活动室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完善,在全省名列前茅。
组织在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临沧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就临沧沿边开放情况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全面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规范、上下联动、充满活力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充分显现。
六、坚持服务全市大局,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持续推进。 常委会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改革任务,细化项目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先后完成《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等4项改革,按规定时限完成了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多次深入县(区)督查重要经济指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推动问题解决;组成3个督察组,2次督察全市12条河流的河长制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参与全市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和巡察,推动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对常委会领导及机关挂钩联系的贫困村,驻村真情帮扶,协调项目资金,推进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做好企业增效、学校薄改、宗教场所等挂钩联系工作,协调解决了一批困难和问题。
“两个机关”建设 扎实 推进。 制定和完善《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11项工作规范,突出严谨、严密、严格,实现议事有规则、会议有规程、工作有制度、行为有规范,政治能力素质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比学赶超、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最根本的是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在于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勤奋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服务临沧高质量跨越发展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创新,“两个机关”建设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 年的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云南发展“三个定位”、聚焦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聚焦临沧经济工作“五个重点”、聚焦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常委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遵循、政治责任和根本保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前主动请示,事后及时报告,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切实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民主与法制的协调统一,始终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唱响法治主旋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法律实施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 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切实在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对缅开放,率先把临沧建设成为最美丽的地方等各项工作中履职尽责、进言献策、贡献力量,不断推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二、突出地方特色,立良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城市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突出地方特色,狠抓立法质量,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进一步壮大立法工作力量,强化立法队伍培训,提升立法队伍素质,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完善立法计划,在修订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法律法规上取得突破。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紧紧围绕推动临沧跨越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立法调研,高质量完成好《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三、 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把跨越发展作为看待、处理、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点、关键和抓手,围绕中心,对标重点,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突出“以综合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坚定不移抓产业、扩大内需、解决投入问题和要快、要苦、要敏锐、要有办法、要坚定”的要求,依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预算调整,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实现预算联网监督全覆盖。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对全市2018年环境保护状况进行测评,继续做好河长制督察工作。开展坚持“四个先行”推动对缅开放相关调研、审议工作。持续跟踪问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市公安局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司法公正。
四、 加强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着力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各项活动,列席相关会议,充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等权利。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保持人大工作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做好重要法规案和预算审查前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选举任免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服务水平。创新机制、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积极组织代表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进一步开展好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研究办理情况报告,加强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提、督、办、效”的协调统一。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衔接工作,主动争取支持和帮助;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上下联动,密切协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确保人大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依法行使,工作规范有序运转,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精神动力。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锲而不舍,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完善议事规则,做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调整设置的后续工作。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发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建设一支政治品德过硬、业务本领过硬的“有信心、有思路、有激情、有招数,敢担当、敢开拓、敢负责、敢创新”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 :
忠诚铸就坚魂,担当成就伟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进姿态,勇于担当、奋力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