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09.02.2018  12:02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2月4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华松

各位代表:

  受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常态下临沧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作为、砥砺前行,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监督促发展,精准发力保民生,改进作风提效率,圆满完成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进依法治市、加快跨越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我们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坚持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同频共振、同心同向。

  我们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人大职能,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人大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

  二、坚持主导立法,地方立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立法基础不断夯实。 我们抓住机遇,攻坚克难,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立法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考察调研,举办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会,人大立法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聘请25人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2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完善;研究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规定》等10个立法工作制度,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和规范立法工作;坚持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级各部门、民主党派、工商联、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全方位做好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监督立法工作。

  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制定《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地方立法工作办法》,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报请市委同意,确保立法工作更加体现党委主张,更加符合临沧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更能助推临沧依法治市、跨越发展。

  二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按照“有效、管用、有特色、好操作”的工作思路,先后多次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项目征集,力求立法规划的科学性,严把立法计划编制的审核关。

  三是严格法定程序做好审议工作。依法做好立法选项、法规草案的调研座谈、专门审议、统一审议,按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被国务院法制办充分肯定,认为“接地气、有特色、可操作,具有临沧特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已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三、坚持依法监督,检查督促成效持续提升

  突出重点强监督,助推国民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每年组织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及调整意见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提出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改善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意见建议。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和程序,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市直部门预算纳入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初步构建了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新格局。对旅游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在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中发挥积极作用,力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发展动力加速转换、主导产业加速壮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升、稳中向好。

  聚焦“三个定位”强监督,加速临沧跨越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作出了“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重要指示。常委会致力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对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检查,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落实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临沧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致力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连续4年组织开展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制定规范性法规条例划定南汀河流域管理保护生态红线,组织开展“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监督力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临沧良好生态环境的靓丽名片;致力于发挥区位优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出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决议,专题进行“五网”建设视察,开展沿边开放、通关便利、跨境旅游、华文教育等调研,全力推进企业先行、民心先行、文化先行、地方先行,持续推动临沧对缅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坚持以人为本强监督,推动民生事业持续改善。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事业监督,支持和督促政府保障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饮水安全、食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

  构建和谐社会强监督,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设立备案审查委员会,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性文件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机制逐步建立,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件。

  加强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行政审判、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毒品犯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报告,督促办理审议意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 “六五”“七五”普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5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77次,较好地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7件(次),及时督促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合理诉求。

  四、坚持服务中心,促进发展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关系长远发展、具有根本性建设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共对市本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等48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助推了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加快建设。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进行宪法宣誓,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8人次,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坚持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报告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听取和审议市城乡规划局等5个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和市林业局等5个部门主要领导的履职情况报告;2016年起,对“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进行审查,督促其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履职尽责。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常委会把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改革任务,细化项目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规定完成时限,《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审定下发实施,《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办法》《临沧市贯彻〈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程序〉暂行办法》制定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重点工作推进扎实有效。 认真落实市委加快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部署,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检查视察,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快速推进,临沧效率、临沧速度有效落实。参与全市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和巡察,推动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对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的4个县7个乡镇7个行政村、常委会机关挂钩联系的耿马自治县大兴乡永胜村,制定帮扶计划,选派工作队员,落实项目资金,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抓好平村“10 · 7”和沧源“3 · 0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协调资金,抓实项目建设,指导民房重建,修缮基础设施,227户恢复重建任务如期完成,全部农户安全入住新居。积极做好烤烟发展、企业增效、学校薄改等挂钩联系工作,协调解决了一批困难和问题。

  五、坚持主体地位,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强化服务,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热情。 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117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240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代表依法履职热情不断提升。

  构建平台,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62名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3073户,为群众办实事3421件,收集意见建议347条,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实际困难,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好评,充分体现了民心所想、党心所向、政府所为、代表所愿、人大所能,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通民意,更贴民心。

  完善机制,代表建议督办取得实效。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议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70件。确定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69件,由常委会各相关委(室)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代表直接参与办理401件,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部办理完毕,推动了问题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强化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切实加强。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有效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请示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室实现了全市行政村全覆盖。依法规范、上下联动、充满活力的人大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六、坚持能力建设,履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抓学习,政治素质切实提升。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组班子成员和常委会机关干部认清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管理,作风面貌切实转变。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文风和会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严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机关党建、综治维稳、文明创建持续加强,管理更加规范,作风明显转变,效率不断提升。

  抓宣传,人大影响力切实提高。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之以恒在各主流媒体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重要工作;挖掘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充分展示基层代表风采;办好常委会机关刊物,加强人大网站建设与管理,宣传阵地进一步夯实,宣传层面进一步拓展,宣传实效进一步增强。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维护民利民生、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支持保障、在创新落实中谋求提质增效,立法工作突出特色成效,监督工作聚力民生发展,代表工作落实“双联”制度,履职能力持续提升,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要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常委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人民通过人大代表行使好国家权力,真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 常委会坚持在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紧紧围绕临沧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推动临沧跨越发展中,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实践证明,只有在大局下定位,在大局中谋划,人大工作才能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 常委会着力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与县乡两级人大上下联动,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效能不断提高。实践证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保证倾听群众声音、反映群众意愿、代表群众利益,保持人大工作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 常委会始终坚持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保证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实践证明,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协商、达成共识后再作决定,才能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体现民意,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和权威性。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常委会把深化改革、推动人大制度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完善地方立法规范,强化监督机制,健全决策制度,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创新发展。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人大工作需要创新、能够创新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保持人大工作时代特征,体现临沧人大工作特色。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许多差距。主要表现在:立法质量和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下步工作建议

  未来的五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五年。党的十九大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临沧“三个阶段性特征”,紧扣临沧跨越发展主旋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探索新实践,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立良法、促发展、成善治。不断健全立法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遵循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利益。大力加强立法工作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立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紧紧围绕推动临沧必须跨越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精准确定立法项目,科学编制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开展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

  三、增强监督实效,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有效实施。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抓住事关临沧跨越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抓住临沧着力建设良好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治安环境、生态环境五个环境,下足监督硬功夫,出台监督新举措,突出监督针对性,增强监督实效性。

  四、 落实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和工作要求,针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全局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更好地凝聚起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切实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共同意愿转变为法定意志,成为推动临沧跨越发展的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规范。

  五、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代表的服务保障水平

  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联系代表工作,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各项活动,列席相关会议,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促进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继续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为民办实事说实话”和“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活动。加强与县乡两级人大的联系协同,创造履职条件,打牢工作基础。积极组织代表培训,完成市四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六、立足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临沧跨越发展

  坚持一切以推动临沧跨越发展为基点,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加快推动“十三五”规划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着力加速“五网”建设,加快推动沿边开放,持续改善民生事业,不断夯实高原特色农业和工业发展基础,助推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助推全市跨越发展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七、强化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履职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机关管理,着力素质提升,推进创新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发扬 “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努力把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业务过硬的“沧江铁军”。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展现新作为;要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在推进地方立法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特色化上再创新佳绩;要抓好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在强化监督推动临沧跨越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要围绕中心及时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完成人事任免,在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取得新实效;要强化代表工作,在提升代表素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质量方面再上新台阶;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在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率和履职水平上实现新跨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依法履职,全力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力量,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临沧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