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9.02.2016 09:5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查映伟
各位代表:
我受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 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人大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临沧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事前向市委请示、事后向市委报告。
(二)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不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深入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严格依法履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扎实抓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充分学习借鉴外州(市)地方立法工作经验。通过多方共同努力,2015年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决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在认真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临沧市古茶树保护利用办法(草案)》、《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临沧市城市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为进入立法程序打牢基础。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201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17个市直部门和单位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下行压力大、增量不足、质量不高等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并督促市直部门在积极有为稳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上下功夫。
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工作和财政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批准了2014年市级地方财政决算。研究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办法》,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审查批准了2015年市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方案,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严格预算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社会关注度较高和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18个问题进行了询问,专题询问取得较好效果,有力推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开展。
同时,为加强对专题询问所提问题的跟踪落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问题跟踪落实情况的报告,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理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中水源地保护、产权界定、水质监测等相关问题,确保相关问题得到解决落实。
为统筹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蔬菜产业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针对存在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完善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城乡“菜篮子”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相关调研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促进全市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为全面了解全市华文教育情况,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相关调研报告,对做好华文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为弘扬中华文化,营造睦邻兴边的良好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认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边境地区重点传染性疾病联防联控、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后发展及边民互市贸易等方面开展调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2015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扎实推动美丽家园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洁净临沧”行动工作调研,推进“洁净临沧”行动深入开展。
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常委会先后组织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报告以及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测评,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统一起来。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修订完善《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年内,共对易地扶贫搬迁、体育运动中心、工业园区标准厂房、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16项。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被任命人员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方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一年来,共对20名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其中,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21人(次)。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认真做好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
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协调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沧源自治县岩帅镇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为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为制定好新一轮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有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开展。为全面了解全市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毒品犯罪案件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决议,推动全市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开展。同时,常委会领导运用专题调研、牵头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上述“两个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3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结合临沧实际,对《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等5部法规提出修改建议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年内,共对《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实施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进一步推动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办事。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72批98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70件(其中,网上信访4件),办结69件,办结率达98.57%。切实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积极服务大局,努力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常委会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以精准扶贫为抓手,认真做好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扶贫攻坚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派出扶贫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分别挂钩联系扶贫攻坚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常委会机关所挂钩联系的耿马自治县大兴乡永胜村,通过“一帮一”、“一帮几”的形式,在深入开展第一轮“转走访”工作的基础上,分别为87户联系户制定到户帮扶方案,为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打牢基础。
(二)认真筹备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工作,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常委会成立了筹备工作小组,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相关筹备工作。
(三)扎实做好市委安排的挂钩联系工作
积极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和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挂钩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坚持到挂钩学校进行调研,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同时,根据市委的安排,由1名常委会副主任配合做好玉临高速公路建设相关工作。
(四)认真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根据市委的要求,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赴陕西省西安市开展招商活动,广泛宣传和推介临沧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促成云南省陕西商会对临沧进行回访考察,为双方合作打下了基础。此外,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赴台考察后,引进了台资企业高端水果种植项目落户耿马自治县勐撒镇。
(五)积极配合做好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市委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完成由常委会牵头、配合的工作任务,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做好代表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
(一)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常委会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将代表提出的114件建议分别交由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同时,选择19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进行重点督办。一年来,通过现场督办、会议督办、当面督办以及让代表直接参与办理过程等方式,交办的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建立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一年来,共邀请82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32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同时,稳步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一年来共创建代表小组活动室55个。
(三)做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在广泛动员代表联系群众的同时,确定62名基层市三届人大代表为载体,力所能及地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在生产生活、入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一年来,6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共联系群众799户,为群众办实事927件,提出意见建议101条。
(四)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县(区)人大在机构建设、能力建设及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相关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对近年来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进行总结交流,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六、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统一安排部署,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专题教育动员大会,认真做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方面工作,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专项整治、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等方面下功夫,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在此期间,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题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法定职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
2016 年的主要工作建议
2016年,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临沧跨越发展,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把人大各项工作统一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上来,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把人大工作融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之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围绕“十三五”目标任务,依法履行人大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围绕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方面履职尽责,努力在“修好路、兴水利、改危房、强产业、脱贫困、建生态、扩开放”等方面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扎实做好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在突出依法监督的同时,支持和保障“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推动“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发挥应有作用。
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按照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常委会将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法决策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相结合,适时研究提出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重要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有效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和培训,开展立法项目征询,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制定出台《临沧市古茶树保护利用条例》和《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边疆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提供法制保障。
四、坚持依法履职,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适时召开听取市直有关部门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和审查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15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16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加强财政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做好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对民生工作和社会事业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视察,组织开展好全市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方面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推进临沧对外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确保相关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选择在凤庆县郭大寨乡开展第八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规划情况的报告,推动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及时召开《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座谈会,确保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得到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按照《临沧市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听取和审议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报告以及市外办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五、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督办实效,不断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联系代表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各项活动,坚持定期为代表订阅、寄送有关学习刊物和资料,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深入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继续稳步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工作,不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
六、巩固专题教育成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巩固和拓展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的服务保障水平和人大干部队伍思想道德修养。加强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及“挂包帮”“转走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好常委会机关综治维稳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实效。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全市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9.02.2016 09:50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临沧开展立法调研
8月1日至2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