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就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就业促进工作 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11月3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就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思想,切实理顺体制机制促就业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确保就业体系科学高效。 加强各级政府和领导小组对就业的统筹协调,以更“有为政府”推动形成就业更“有效市场”。切实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一条龙”服务水平。切实建设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起科学高效的就业服务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就业服务全面精准。 建立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所有就业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全面精准。建立重大投资带动就业制度,有针对性和预见性地组织培训,切实提高重大投资对就业的带动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跟踪监督机制,确保就业政策有效落实。 建立监察督查、财政审计等整体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稳就业、保就业和促创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同时,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劳动就业领域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就业公平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牢固树立“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思想,切实推动跨越发展促就业
一是紧紧抓住国家启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新基建 ” 机遇和提前下达地方政府专债机遇。 坚定不移地谋划、储备、争取和实施好大量以铁路、高速路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谋划、争取、实施好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互联网等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项目和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消费升级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补齐临沧大跨越大发展的短板。
二是切实按照市委关于 “ 加快推进工业化 ” 的要求, “ 用工业化的思维和理念来谋划农业 ” 。 坚定不移地走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制造为主的新型工业发展之路,让工业反哺和提升农业,繁荣和带动第三产业,使一产和三产得到转型升级,最终实现一二三产产产联合、共生共荣。
三是坚定不移推动对缅开放合作作为解决临沧长远发展问题的 “ 尚方宝剑 ” 和 “ 金钥匙 ” 。 积极推动缅方清水河口岸升级为缅甸国家级国际口岸,实现双边口岸对等开放。有力推动中缅共建清水河经济合作区。紧紧抓住中缅经济走廊木姐至曼德勒铁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大清水河至曼德勒通道项目争取,设法搭上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快车。
三、 牢固树立“创业带动就业”思想,切实改善营商环境促就业
一是建立全面有效的招商引资服务保障机制,优化临沧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秉承“应办尽办”原则,拿出“说办就办”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目标,达到“办就办好”效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动事情“掌上办”“指尖办”,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入整治法治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坚决治理“庸懒散拖浮”,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高度重视“一把手”招商,真正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是建立全面有效的市场主体监管服务机制,重塑临沧金融生态。 建立主管部门牵头,金融、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配合的监管服务机制,对以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投资融资、缴税置保、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系统监督,确保市场主体健康,以此保就业惠民生促发展。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惠企政策咨询服务平台,加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落实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全面服务企业投资融资。
三是建立全面有效的就业市场服务保障机制,改善临沧创业环境。 对创业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不断加强创业孵化器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利的“拎包入驻”条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大力扶持经营性就业服务机构发展,不断提高就业市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牢固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思想,切实转变落后观念促就业
一是引导转变落后观念促就业。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持之以恒地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自主择业观、竞争就业观、职业平等观和多种形式就业观,旗帜鲜明引导广大农村劳力“既家中置业留后路,又外出务工闯新路”,引导大学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尤其鼓励广大年轻人尽量外出“闯荡”长见识、增才干,“学有所成”自主创业、大干事业。
二是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促就业。 完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根据不同培训群体和培训对象需求,采取进工地工厂、到田间地头和理论与实作相结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在“家门口”“村门口”能够实现就业创业。同时,进一步完善培训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培训对象树立的正确就业观。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就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并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就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