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临人字〔2015〕12号

09.03.2015  18:52
中共临沧市委:

  现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上报市委,请予审示。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5日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市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事前向市委请示、事后向市委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体制优势,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同时,不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深入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效,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实践和创新。

  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提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监督的原则,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任务,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确保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重要工作、重点工程任务完成,促进社会民生事业改善,维护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在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过程中,充分行使各项职权,较好的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次、专项视察、调研8次。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这一主线,切实加强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了市直相关部门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客观地分析了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13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市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就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支出重点等作出审议意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不断建立完善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研究制定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依法监督工作。

  加强对教育事业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一是以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情况的调研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供保障支持,推进综合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构筑滇西南教育高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事业取得新成效。

      二是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紧扣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新农合资金管理、异地看病即时报销、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基层医护人员流失、基药偏少等22个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扩展“新农合”工作成果,提高参合率,扩大受益面,逐步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组织对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人民检察院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审议意见,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公正司法。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促进临沧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老年人事业发展。同时,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四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临沧实际,对《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等四部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地方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对民族工作和边境管理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了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和边境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委会调研组的相关调研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和边境和谐安宁。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了以“遏制生态退化——发展中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修复”为主题的2014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并以“6.5”世界环境日活动为契机,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设立环保宣传咨询台、展出环保宣传展版、悬挂宣传图片、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的环境保护、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调研采访活动,对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组织进行了专题采访,并根据调研采访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限时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广泛宣传、举办公益展览等形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情况汇报和市林业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推进“森林临沧”建设,推动“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的落实,为实施“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发展战略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落实“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一年来,常委会共对市本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市人民政府以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申请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沿边二级公路和临翔至博尚及耿马至孟定快捷通道建设、临翔区及镇康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融资的债务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等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同时,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依法做好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坚持被任命人员供职表态发言,增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90人次,其中,任命19人,决定任命42人,批准任命1人,免职27人次,批准接受辞职1人次。同时,研究制定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报告办法》,切实增强对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和政府工作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法治临沧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常委会重点围绕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治临沧建设进程。

   (一)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 常委会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提质量、控数量、重修订、补空缺、出精品、立良法”的总体思路,指导双江自治县对《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地方民族立法工作。同时按照市委的要求,常委会开展了立法前期工作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临沧市古茶树保护办法(草案)》和《临沧市城市管理办法(草案)》,目前,该“三个办法”正在修改完善,为下一步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地方立法打下基础。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目标,揭开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密结合依法履职,找准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临沧建设。

  配合市委召开了“国家宪法日”纪念大会,市委书记李小平作了重要讲话。同时,由常委会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资料,组织法官、检察官等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召开了全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临沧、平安临沧,着力提高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的新实效。

  在镇康县军赛民族乡开展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乡、村基层群众和农村中小学校的实际需求,认真组织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讲座,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调解法律知识、依法贯彻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相关知识等。并利用军赛民族乡街天群众聚集的机会,采取科普大棚车演练科普小实验、文化舞台车播放相关法律知识、医务人员现场免费测量血压等互动方式和摆设宣传展板、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

          期间,共悬挂各种布标标语挂图1200多条幅,展出宣传展板30多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多种、32000多份,赠送法律图书、科普图书5000多册,受教育群众达5000多人次。同时,组织法治宣传文艺演出,用群众身边的人编演群众身边的故事,用群众身边发生的事例教育引导身边的人,达到了娱乐、学习、教育、反思的良好效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师生的法律意识逐步得到提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更为密切,促进“平安乡村,和谐乡村,美丽乡村”的建设。

   (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常委会始终把认真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拓宽监督渠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件82人次,办理网上信访6件,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合理诉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做好代表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有效方式。

   (一)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市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44件,常委会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议,将建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将其中的22件建议列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联系领导牵头,相关委(室)进行重点督办,其余122件建议由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进行督办,代表建议督办和办理效果明显,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临沧市第二中学进校路进行改造建设的建议,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进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将该项工程列为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临沧城市形象、解决师生和群众出行困难的民生工程,经多方协调投入资金45万元进行进校路改造,解决了学生及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得到了当地群众和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力度的建议》,所提建议承办单位积极向上争取,反复汇报,2014年5月6日,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涵盖体制机制、通关便利化、投资和金融、财税、土地林地、产业、公共服务等7个方面25条65个政策点。一年来,通过现场督办、会议督办、当面督办,以及让代表直接参与办理过程等方式,14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有所提高。同时,常委会还对上年度办理代表建议10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 常委会在依法履职中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坚持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针对换届后新代表多,很多代表不熟悉人大工作程序,缺乏履职知识的实际,常委会适时举办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部分市三届人大代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选联工委的副主任、选联工委主任以及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共241人参加培训。

      针对性地讲授培训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并就代表如何提出议案建议、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如何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如何审议财政预算报告、如何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务等知识进行了专题讲授和培训。通过培训,使代表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的权力和义务,熟悉了执行代表职务所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了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法,为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坚持定期为代表订阅、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临沧人大》、《人大简讯》、《云南经济日报》临沧人大专版,进一步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一年来,共邀请55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26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

   (三)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根据《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要求,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3月30日,常委会召开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座谈会,总结了2013年度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开展情况。2014年又确定了62名基层市三届人大代表为主体,每名代表围绕“551”重点内容(每半年每名代表联系5户以上群众、每半年每名代表为民办5件以上实事、每半年每名代表反映1条以上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活动。

      一年来,共拨付活动经费130.2万元,6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共联系农户878户,为群众办实事879件,提出意见建议97条。活动的开展,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平台,进一步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是一项民心活动、德政之举,充分体现了民心所想、代表所愿、党心所向、政府所为、人大所能,是我市代表工作的一项创新和突破,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益探索,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同时,根据《临沧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实施办法》要求,稳步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工作,一年来,共拨付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经费80万元,全市8县(区)共创建代表小组活动室64个,通过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工作,为代表闭会期间创造了学习提高、履职议事、联系群众、汇集民意的平台,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效推进了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

   (四)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也是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在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和工作联系的基础上,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考察组赴浙江省部分县(区)就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考察,并组织调研组就我市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针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研究提出《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上报市委,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批转执行,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保障,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圆满召开了市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2014年3月26日至30日,市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临翔举行。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临沧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沧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临沧市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沧市2014年市级地方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选出了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出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出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围绕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常委会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服从服务于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自觉投身全市各项重点工作,加大对各项工作的服务和督查,充分发挥人大工作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在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 6名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均分别担任督导组长,对有关县(区)、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以及挂钩乡(镇)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组始终按照“督导到位、严格把关”的要求,一方面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相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进行认真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为全市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积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014年“10.7”地震及“5.8级”、“5.9级”强余震发生后,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迅速深入灾区查看灾情,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常委会领导分别负责7个村(组)共189户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指导、协调资金、安抚灾区群众,扎实开展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三)扎实抓好挂钩服务联系各项工作。 扎实做好市委安排的挂钩产业、服务企业和联系学校工作。认真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烤烟、咖啡和坚果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推动产业发展。认真做好7户重点工业企业的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了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联系的7所学校进行调研,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同时,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市级领导联县挂乡包村工作,8个“美丽家园” 建设挂钩帮扶村109户旧村旧房改造工作、105户干部直接挂钩联系和服务群众联系户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为常委会机关挂钩点耿马自治县大兴乡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直接投入资金合计28.3万元,协调解决资金33.4万元。推广烤烟轮作种植菜豌豆、油菜等项目,发展红豆杉、魔芋、重楼等产业,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常委会对今年大兴乡考取专科以上11名大学生发放资助金每人2000元合计22000元,加快山区人才培养。

  七、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不断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素质,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始终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以“反四风、兴临沧”为重点,着力解决“不实在、不扎根、不勤俭、不纯洁”等四方面突出问题,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抓手,突出作风建设,紧扣活动主题,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四风”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根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逐条进行整改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制度四项,即:《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修订稿)》、《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管理制度》。新制定出台制度7项,即:《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报告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班子及机关学习制度》,使常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深化了加强作风建设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解决了“四风”问题,带动了机关风气整体好转;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树牢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增强了常委会党组及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增强了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作风建设。 常委会机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进农村开展调查研究、访贫济困,体察民情接地气。参加“烈士纪念日”活动,缅怀先烈弘扬烈士精神,继承先驱遗志。邀请专家作时政报告和民主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开展学习杨善洲、高德荣、吴军等先进事迹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实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落实到责任主体,确保履责明确、问责有据,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各类会议和“三公”经费均同比下降。加强综治维稳工作,常委会机关以构建和谐平安临沧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抓住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工作 。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题,充分利用好《临沧人大》、《人大简讯》、《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临沧人大网站、《云南经济日报》“人大专版”、《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等宣传平台,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的宣传报道,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的宣传报道。坚持把监督工作作为宣传的重点,选准主题,找准切入点,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调研、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代表的建议督办等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充分发挥人大新闻宣传的作用。深入宣传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宣传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及时在省级、市级媒体刊发重要宣传稿件,扩大人大工作宣传面。通过强有力地宣传报道,激励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虽然成绩显著,但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法治临沧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实施,为成就大美临沧做出新的贡献。






抄报:省人大常委会,市委李小平书记、市政府杨浩东市长。
抄送:市政协,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发: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印发
   校对:于海彬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