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下达2017年营造林生产计划
16.03.2017 20:3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持续推进森林临沧建设,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根据临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林业建设实际,临沧市林业局制定下达了2017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共安排造林计划60万亩,其中新增澳洲坚果30万亩、新增竹木30万亩;安排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0万亩、低效林改造20万亩、义务植树640万株。
为使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临沧市林业局要求各县(区)林业局提出了如下:
一是结合生态脱贫抓落实。在规划落实地块时,要紧紧围绕生态脱贫目标,将营造林计划落实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脱贫目标结合起来,做好林业生态脱贫工作。
二是结合产业发展抓落实。要结合县(区)委、政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地块,围绕沿边、沿路、沿江(河)等重点生态区域规划地块,切实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三是创新机制抓落实。要创新任务安排机制,将群众需求与计划任务落实有机结合;创新地块落实机制,将乡(镇)、村日常工作与地块规划落实有机结合;创新种苗供应机制,将苗木培育与造林绿化有机结合;创新投融资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将公司造林、大户造林等专业队造林与农户分散造林有机结合。
四是结合项目实施抓落实。在规划落实任务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涉及的国家、省级项目相关要求和规定,吃透政策,创新思路,研究项目实施措施,将项目实施作为完成营造林任务的重要抓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五是结合进度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营造林报表的调度工作,抓好统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根据进度情况,分析计划任务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营造林报表周报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林任务完成后,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的,要迅速整改完善。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高毓娟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本文来源: 林业厅
16.03.2017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