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人大志资料: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25.04.2016  12:31
    (一)机构职责及人员情况

    1.职责

     
对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市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对城市与乡镇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上级人大和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机构人员情况

    市一届、二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钟汝驹、子建义;副主任毕仕光。其中:2004年11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次会议任命钟汝驹为城建环资工委主任;2014年2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免去钟汝驹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职务,任命子建义为城建环资工委主任。2012年10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毕仕光为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2008年1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任命城建环资工委主任科员张立彦、市环保局环保工程师贾志翔、城乡住房建设局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级工程师杨松、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估价师陆玉春为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

    2004年设综合科,负责办理城建环资工委日常工作。2009年12月,常晋林任科长。

    (二)主要工作

    1. 执法检查和视察。 2006年,为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加大环保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实施,这次检查促进了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水电资源开发和交通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排污企业专项治理和列入市、县区政府限期整改企业的工作进展。
 
    2007年,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城建环资工委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检查。临沧地处著名的“三江成矿带”(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南段,成矿地质条件良好,虽然矿业规划、勘查和开发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已逐渐发展成为全市的重要新兴产业。但存在管理不够规范,违法违规乱挖滥采的情况。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会议作出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这次检查有力的促进了矿产资源的依法、合理、有序的保护、开发,促进了矿产业的发展。
 
    2008年,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对城乡规划法进行执法检查,城建环资工委组织开展检查。组成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的两个检查组,重点对耿马、双江两个自治县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其它6县(区)由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并报送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做好城乡规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规划的法制意识和约束意识,促进了市县(区)乡存在的规划滞后,投入不足以及临沧城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不顺和机制不活的问题的解决。
 
    2009年,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由城建环资工委组织,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2006—2008年各县(区)(包括农垦系统)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视察组通过对全市廉租房保障工作情况的分析研究,充分肯定了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总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四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视察报告,形成了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办理。
 
    2011年,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为全面推进新家园行动计划,按照市委关于人口、产业、公共资源三聚集和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视察组,对凤庆县和临翔区县(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深入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其它5县由县人大组织视察报送情况。视察组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视察情况,指出存在的3个问题,提出4点建议。
 
    2013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存在问题,稳妥地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城建环资工委组织两个视察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临翔、凤庆、永德、镇康、双江、耿马县区,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实地察看建设工地、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汇报。通过视察,代表们肯定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2. 专题调研。 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对参加环资方面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调研,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2008年5月,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围绕“提升城镇规划建设品位,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这一主题,对临沧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临翔区人民政府及区建设局关于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议;凤翔街道和忙畔街道部分社区村委会及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区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博尚镇人民政府及部分村委会负责人座谈会。

    调研组就如何提升城镇规划建设品位,推进城镇化建设问题广泛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广大干部群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为使这次调研能够更全面的反映临沧市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并请镇康县和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供了县城规划和建设管理情况书面报告。调研结束,调研组撰写出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经常委会审议修改后的调研报告报市委,同时,提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2009年7月,为推进全市城乡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全市各族人民的饮水安全,城建环资工委组成有部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对全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全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供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审议意见,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办理。对全市各级政府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2009年9月,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十一五”以来市、县(区)人民政府节能减排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科学发展,推进全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城建环资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双江自治县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调研。

    通过调研,充分肯定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相应的工作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临沧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情况,对市环境保护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城建环资工委组织开展了调研,实地查看了市环境保护局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情况汇报。

    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调研情况,提出部分县环保执法主体不明确问题和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3. 听取部门工作情况。 2008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掌握市建设局依法履职的基本情况,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城建环资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工委兼职委员到市建设局,专题听取市建设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2008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办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部门“三力”建设承诺兑现情况。人大代表、工委兼职委员并根据市建设局汇报的情况,作了发言,提出建议意见。
 
    4. 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2007年,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将李映昌等2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市级公共体育设施的议案》交由城建环资工委办理。城建环资工委组成议案办理组深入市政府办、市国土资源局、体育局、建设局、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调研,就市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和选址问题充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协调市人民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临沧城市文化产业片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在内的临沧文化产业片区进行规划和建设。
 
    城建环资工委将议案办理情况形成文件书面答复联名提案的20名市人大代表,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议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如:2010年二届三次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就临沧城的环境治理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工作切入点,采取联合督办的方式,与市、区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共同研究临沧城内河道的水污染问题,提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过狠抓落实并多次组织代表进行现场视察,有力推进了临沧城“四化”工程和“四项”秩序的治理进度,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两个100%。

    5. 做好述职评议方案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专题询问方案。 2006年,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根据宪法和《云南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民政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城建环资工委根据常委会的安排,从评议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评议工作方案,确保了述职评议的顺利进行。
 
    2012年,常委会确定对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城建环资工委为做好方案,一是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二是积极与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三是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询问的内容和提纲。四是提出参会人员范围。五是询问的方法步骤。专题询问会议取得了互动、询问、宣传、监督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实效,实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达到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目的。

    6. 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2005年至2013年,城建环资工委根据省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安排和部署,每年都协调组织临沧市环保世纪行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2008年,围绕“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这一主题,协调组织临沧市环保世纪行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在沧江园开展了“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启动仪式,召开了全市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市环保局和市妇联共同举办了“保护秘境临沧•共建绿色家园”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向全体市民发出了“绿色消费、绿色家园、绿色奥运”倡议书,编印“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提纲,有计划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临沧市2008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得到了省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肯定和表彰。2009年,根据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组委会和执委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通过认真筹备,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市委宣传部等15个市直部门共同组成组委会,组织《临沧日报》社、临沧电视台和各县(区)电视台等12家新闻媒体参加,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联动配合,围绕“你我携手——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一主题,市县(区)结合节能减排工作调研和“秘境临沧•绿色家园保护行动”方案的落实,于2009年6月到9月共同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广泛宣传,市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更加到位,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恢复和发展。沧源自治县开创性地率先开展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试点工作,签订了保单,被省林业厅誉为“中国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第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