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人大党组中心组2014年理论学习方案的通知 临人办〔2014〕33号
06.10.2014 18:45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2014年理论学习方案》,已报经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 2014 年理论学习方案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2014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4〕45号)的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实际,制定本学习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不断提高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切实增强党组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本领和能力,牢牢把握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加快绿色崛起,成就大美临沧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学习内容
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总要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临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
2014年上半年,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的形式,进行了三次理论集中学习,认真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南兰考县指导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县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下半年,重点安排两个学习专题。
专题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习要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是兴国强国之魂。要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向深入,更好地凝聚精神力量,建设共有精神家园。要引导激励领导干部热爱临沧、建设临沧、奉献临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下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党风党纪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涵养道德品行,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守护者、建设者。
专题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
学习要点: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要立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结合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各族群众、结合《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员干部读本)》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的学习,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源、实践历程、基本构成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总任务、总要求。“中国梦”视野宽广,内涵丰富,升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当今中国的高昂旋律和精神旗帜,学习领会“中国梦”要把握好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把握好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遵循,把握好“中国梦”是人民的梦这一本质属性,进一步坚定自信、增强自觉、实现自强,努力建设强盛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美丽中国。深化“中国梦”的学习要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制度、个人自学制度、集中学习制度、重要发言制度,课题调研制度、学习考勤制度、学习反馈制度、学习示范制度、学习档案制度、考核通报制度等建设,推动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和科学化,把理论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二)改进学风抓学习。 要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与做好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能力转化为工作能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和成效。
(三)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学习。 每个党组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上半年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下半年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2014年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李克强总理2014年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刘云山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纲要》、《中共临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同时,在进行专题集中学习时,根据各专题的内容,选择相关篇目进行集中学习。
(四)专题集中学习时间安排 。2014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拟于7月和9月进行,每一专题安排三位主题发言人作重点发言,专题一主体发言人党组成员王菊、外事华侨工委主任庞云、法工委主任左光荣;专题二主体发言人党组成员施志胜,环资工委主任子建义、研究室主任李国荣。主体发言人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准备好发言材料。
(五)及时总结上报。 坚持“一学一报”,每次专题学习结束后,机关党建办要及时向市委和市委宣传部报送书面学习报告,同时以简报、信息或新闻报道等方式,及时反映中心组学习动态和主要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运用。
抄报:市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党组
成员。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印发
校对:董宝祥 (共印30份)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6.10.2014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