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部分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工作会议在大理召开
11月18日,云南全省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业务会在大理召开,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出席会议并对全省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到会并致辞,省高院刑事审判各业务庭负责人,昆明、大理、楚雄、保山、丽江、临沧、怒江、迪庆八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及刑事审判业务庭长与会,大理中院刑事审判业务庭全体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刑事审判理论和实践与研究,梳理交流审判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保障社会大局,为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一天的会议全面回顾和总结了近年来参会中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总结分析审判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和裁判标准,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当天上午,参会的八家中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汇报了各自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省高院刑二庭、刑三庭就各庭负责审理的辖区二审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证据规则、裁判文书质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判。
对当前各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回顾后,李雪松副院长指出党和国家对法制建设有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有新期待,刑事审判自身有新机遇,司法改革有新推进,刑事审判法官一定要研判形势、更新理念,必须保持高度的使命感、警惕感、紧迫感。他要求要在五个着力上狠下功夫,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一是要、着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是要着力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坚决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要着力全面维护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最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刑事审判的监督力度,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愿望和合理诉求。四是要着力保障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应用司法智慧,注重矛盾的细化,把握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根本要求,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重叠。五是要完善刑事审判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和灵魂,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规范司法行为。
省高院刑事审判一、二、三、四、五庭庭长就各庭负责的毒品案件、职务犯罪、未成年犯罪、环境等专项刑事审判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要求。下一步,各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统领刑事审判的工作,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精神为契机,统一思想、鼓足干劲,找差距,比进度,挖潜力,确保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力争全省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