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食药监局全面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国庆、中秋将至,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昭通市食药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分管副局长和食品有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责任。
二是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的作用,积极协调农业、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两节”期间生猪屠宰、月饼生产经营、旅游景区、承办婚宴的大中型酒店、城乡结合部等环节及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形成食品安全治理合力,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净化全市食品市场。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形式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发布“两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预防野生菌等食物中毒。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四是强化巡查,专项抽验。 按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原则,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针对“两节”期间重点食品、重点品种开展抽样检测。
五是强化值守,积极应对。 开启24小时值班制,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处置“12331”和“12315”投诉举报。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六是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要求市食药监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县区食药监局及有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对市场巡查、抽样检测、投诉举报等要及时反馈、通报,实现信息畅通。
七是强化督查,严究责任。 抽调专人,成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督查小组,负责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督促检查。对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来源: 昭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