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云南公司回应生物柴油诉讼:不会转嫁风险

18.12.2014  03:03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17日电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云南盈鼎公司诉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拒绝交易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方面就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称,本着尊重司法的原则,企业尊重法院所作的一审的判决,但基于坚持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公司对油品质量高要求、严把关的原则不会改变,也不会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中石化始终积极支持和推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并已为此付出了大量努力。

    据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公司促成地方政府出台了生物柴油调合燃料地方标准,并积极参与了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与昆明公交公司开展的行车实验和产品推广,但目前,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对生物柴油的推广还在试验过程中,进入成品油销售体系诸多条件尚不成熟,还不能全面推向市场。

    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还表示,如果相关生物柴油产品通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检测,厂家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格检测证明,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售。如无法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证明,产品使用性能不够明确、有可能造成不可预知风险和后果,公司则会拒绝向消费者销售,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