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忠诚履职 为云南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省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十九大精神
11月3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开展交流研讨。会议提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前,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内容以及省委有关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跃先,检委会专职委员彭光明等5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作学习小结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人员,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融入日常、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周密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自觉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三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切实解决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齐心协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四要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全省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云南三大战略定位,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夯实五个过硬队伍建设基础;着力创新和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沈曙昆、施建邦、罗朝峰、戴富才、周和玉、王江华以及厅级干部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