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江苏、湖南两省预报预警技术人员开展工作交流

17.08.2016  11:38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举办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实训的通知》(总站人字﹝2016﹞61号)文件安排,为加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员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先行省、市带动指导作用,全面提高区域和跨区域联合预报会商能力,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全国各省级和省会城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技术交流活动,2016年8月15日起,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到访的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报预警技术人员进行工作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周。 

技术交流主要围绕各省预报预警工作开展现状、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预报预警业务流程、预报预警关键技术方法以及预报实践经验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本次技术交流为预报人员掌握当下预报预警业务开展现状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平台,为预报人员预报业务能力提升、预报实践经验相互渗透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契机,为云南省省级预报预警平台二期建设和预报预警业务的全面铺开提供了更多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