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开展放归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活动

07.06.2017  22:13

6月5日,保护生态、放归收容救护野生动物启动仪式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在云南野生动物园举行。此次活动是经省林业厅批准,由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主办,省林业厅保护处、省森林公安局、森林自然中心、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及普洱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等单位有关领导出席活动。

本次放归的野生动物共266头(只)。在放归前,拯救中心对放归动物进行了隔离观察、精心救护、科学饲养和野化训练,并经动物专家鉴定,其体质、行为、健康等方面已达到野外放归条件,报请云南省林业厅批准后,将本次放归的野生动物按照生境和物种分布,结合收容救护来源记录分两部分分别放归于云南野生动物园和普洱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

下一步,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云南野生动物园和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技术人员还将对放归的野生动物进行跟踪监测,掌握放归动物的生活生存动态,研究它们的迁徙路线和生活史,为提高放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率及进一步研究野生动物提供科学依据。

据了解,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隶属云南森林自然中心,托管给云南野生动物园后,在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此次放生活动进一步提高民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人们自觉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使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野生动物的氛围,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生态文明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云南森林自然中心 | 作者:涂文姬 谭倩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