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全面完成第一轮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

10.10.2015  00:30

  自201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8个主要牧区省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机制以来,在沾益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县农业﹙畜牧﹚、财政、林业、国土等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做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草原承包,划定禁牧区域,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科学核定草原载畜量,核实牧户数量,收集整理资料,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工作,全面推进草原生态补奖工作。

  第一轮草原补奖惠农政策涉及全县8个乡镇106个行政村3149户15900 人,五年来,全县共完成草原承包面积153.3万亩,签订3149户草原承包合同,其中:家庭承包1438户,联户承包1711户,发放草原家庭使用权证1438份,草原联户使用权证1711份,草原所有权证744份;划定禁牧区域19.86万亩,禁牧户数1183,签订草原禁牧户数1183户;落实草畜平衡面积133.44万亩,草畜平衡户数2903户,签订草畜平衡到户责任书2903份;落实人工牧草良种补贴面积每年5.37万亩,其中:一年生牧草种植2万亩,多年生牧草种植3.37万亩;指导科学减畜7.92万羊单位;按照禁牧补助6元/亩,草畜平衡奖励1.5元/亩的标准,五年共通过“一折通”发放补助资金1596.6万元﹙每年补助奖励资金319.32万元﹚,其中:禁牧补助595.8万元,草畜平衡奖励1000.8万元。牧草良种补贴资金每年53.7万元纳入项目管理,以集中采购草种、化肥的形式共采购价值268.5万元的物资发放到牧户手中。

  通过五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强有力的实施,沾益县初步建立了草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草原管理长效机制,基本解决了草场退化、草质差、实际载畜能力低、只用不管等问题,极大的调动了农牧民承包、使用、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了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牧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