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启动下沉督察

28.07.2016  05:34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安排,26日起,督察组分4个组分别对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进行下沉督察。

下沉督察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主要督察方式之一。下沉督察进驻后,以现场检查为主,对部分州市级领导开展个别谈话,根据工作需要走访部门和调阅资料,并对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办理情况进行督促落实。下沉督察期间,所有投诉举报问题均向0871—68101671和昆明市36号邮政信箱举报投诉,下沉督察组不现场接访。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启动了省第二轮联合督查,督促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对交办举报环境问题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切实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要求各有关州市组织主流媒体加强对中央环境保护下沉督察及省第二轮联合督查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并选择涉及民生、老百姓关注度高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对其查处整改情况全程跟踪报道。目前,昆明、西双版纳等州市在当地主流媒体报道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曲靖、玉溪、红河等州市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受理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

据悉,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工作以来,截至7月25日,共向我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238件,其中,来电举报230件,来信举报8件,目前已全部交付相关州市办理。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7月25日,已办结36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各州市政府分别采取了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关停取缔、约谈等处理措施。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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