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关于中国香港艺人 孙力民等到昆明演出的批复

11.03.2015  18:23

云南大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邀请香港艺人孙力民等艺人到云南《演出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同意云南大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对香港地区艺人孙力民等一行9人的邀请。并于2015年4月24日至25日在云南艺术剧院实验剧场演出三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健康。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演出内容进行演出,演出中不得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的情形,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请于演出日期3天前持演出活动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文化部门提交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举行演出。

请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附:1. 香港地区孙力民等艺人名单

2. 云南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营业性演出许可通知单

 

 

 

 

 

 

 

 

2015年3月9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文化厅 发布人:53000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