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绽放春城大地
来源: 昆明日报
开栏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亿万人民团结奋斗,领航中国号巨轮破浪前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昆明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各项事业实现稳定、快速发展。
今日起,本报开设“领航中国·昆明篇”专栏,集中推出一批报道,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昆明市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10年的巨大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要求,立足昆明多民族聚居边疆省会城市实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域覆盖、纵深推进,思路创新、载体鲜活,切实把党的民族工作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事务的治理效能。
在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后,昆明市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全方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从创建向示范转变,“融荣与共、同心同行”的共同体理念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石越来越稳固,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艳。
着力做好“融”字大文章
作为我国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会城市,昆明下辖14个县(市)区,其中有3个自治县、4个民族乡、342个少数民族聚居行政村,是全国省会城市中辖民族自治地方最多、世居民族成分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城市,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
做好民族工作,是昆明必须扛起的使命和担当。
早在2010年,昆明就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在全市吹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号角。在“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引领下,2018年,昆明市再次起航,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昆明成立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为组长的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民族工作的机制,9名市级分管领导牵头抓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层层落实责任,牢牢把握党对民族工作的绝对领导。
为强化党员干部教育,昆明编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干部培训教材,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在市委党校开发21门民族团结进步精品课程,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示范市创建活动纳入党校主要课程。
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过程中,昆明着力做好“融”字大文章,在国家民委创建“六进”基础上,增加创建“进军营”“进景区”“进基层政法单位”活动,成立创建“九进”活动指导组,由9名市级分管领导牵头抓创建。2020年,昆明市又推广创建“进医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进区域、融进行业、融进工作、融入生活,做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形成各行各业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昆明创建的“融荣与共、同心同行”经验,得到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
“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
“这不仅是开在老百姓家门口的办公地点,还是大家免费看展和活动的场所,成为我们的第二个‘家’。”盘龙区联盟街道小坝社区居民杨继英笑着说。
经过一系列亲民化改造之后,小坝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不再只有用途单一的行政窗口,还包括团结之家、服务之家、文化之家等六大区域。小坝社区通过开展“6情6家”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月(周、日)活动等,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过程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增强社区各族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与归属感。
“大家一起参加活动,‘一回生二回熟’,时间久了自然就亲如兄弟姐妹,遇到事情便相互帮忙。”西山区永昌街道盛高大城社区面积不大,却居住着彝族、白族、回族等26个民族的居民,属于典型的新型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盛高大城社区里不仅有百家宴,还有火把节、趣味运动会、新春民族文艺汇演等民族文化活动,既丰富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促进各族群众相邻共居、守望相助、亲如一家。
昆明市始终坚持践行“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承诺,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民族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近年来,昆明市不断创新社区民族工作模式,打造了盘江社区“睦邻中心”、盛高大城社区“邻里守望”、金沙社区“五级治理”等一批特色嵌入式居住示范社区,营造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幸福安康、文明开放的社区氛围。此外,昆明市还搭建少数民族服务联系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创业促就业服务平台、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平台、民族社团培育平台“五位一体”服务平台,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数据化、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让各民族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
截至目前,昆明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个;创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个;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21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30个,各级命名示范创建单位达2552个。其中,3个自治县先后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石林县被命名为“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
如何从“创建”向“示范”转变,是昆明近几年思考和发力的课题。
今年8月,昆明市西山区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签署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协议。此前,昆明市已与普洱、德宏、怒江、临沧4个州市建立民族团结进步联盟,在机制体系、基层组织、队伍建设联建,重点工作联动,品牌形象联树等方面,构建共建共创共享的创建联盟工作格局。这一系列联盟共建的工作举措,成为昆明发挥经验和优势、助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全面开展的生动写照。
云南部分州市在昆明开设州市社区、企业互动的“融荣与共实践中心”,推动各领域深度融合,不断强化“一家人”意识,共同搭建州市之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平台;印度加尔各答妇女代表团、尼泊尔代表团等70多个考察团先后到昆明调研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之后,昆明市不断加大样本引导力度,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由“昆明经验”向“昆明品牌”转变。
站在新的起点,脚步不曾停歇。昆明市将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群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省会城市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进步,推动各民族地区繁荣发展,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植根于全市各族人民心中,为云南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昆明力量。(昆明日报 记者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