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志勇副厅长当选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01.04.2015  16:26
   近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主持,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129名,司法部有关司局、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和《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费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协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郝赤勇当选为第四届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我省有5名会议代表出席会议,其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吉志勇当选为第四届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
  据统计,2014年我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20273次,调解矛盾纠纷1066662件,调解成功1049062件,调解成功率98.35%;预防纠纷100077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653件6381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423件2154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325件6861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575件35093人。人民调解组织真正发挥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