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67号
13.09.2017 09:23
本文来源: 云南省农业厅
为了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列入本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二、本名录中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三、农业部已经发布的限制使用农药公告,继续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业部
2017年8月31日
本文来源: 云南省农业厅
13.09.2017 0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69号
云南省农业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70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有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农业厅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92号建议的答复
云农办函〔2017〕176号
云南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