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成全国36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员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全国36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的一员。
“作为新成员的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云南省布局建设的第一家、西部地区第五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提升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助力西部大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叶明介绍,结合昆明市的产业发展基础和对外贸易特点,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把生物制品制造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两个二级产业,作为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的优势产业。生物制品制造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也是我市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最为活跃、专利申请数量增长最快的产业。2018年,两个产业技术领域申请专利8800余件,约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的40%。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将完善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复审、快速维权工作,推动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全面涵盖审批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等领域,贯穿专利申请、确权、维权全链条的“一站式”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载体。以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昆明市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作出贡献。(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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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征意见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于9月9日至9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反馈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6月,昆明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为规范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草拟了《管理办法(试行)》,拟设总则、各方职责、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式、预算管理与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附则7个章节,共40条。
《管理办法(试行)》拟规定,项目承担单位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中央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纳入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