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创建8到10个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28.12.2015  17:47

    根据云南省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将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以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等为路径,鼓励传统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到2017年,电子商务在云南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将实现基本普及,并创建8-10个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在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大型电子商务专业平台和龙头企业。

    意见明确,全省各地可培育建立有色金属、钢铁、化工、医药、生物、建材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开展电子商务。并将培育一批集交易支付、商品体验、在线物流、售后服务等于一体的商品销售服务类综合平台,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政府间信息互换和业务协作机制。在商贸流通领域大力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形成涵盖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在农村,也要大力实施电子商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利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淘宝特色中国、苏宁易购等市场影响力大的第三方平台和自建平台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并整合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合作社流通体系和邮政快递物流体系资源,对农村物流体系加大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线,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优先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帮助农民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

    还值得关注的是,云南将整合餐饮住宿、旅游票务、金融支付、消费购物、社区家政、社会保障、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进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建设,促进社区商务服务网络化。在海关总署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快速建设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还实施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都市时报 记者许孟婕)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