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个旧市局五举措开展行刑衔接工作

14.08.2017  17:22

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中,个旧市局深化认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依法规范办案,五举措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批程序,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制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案件审核规定(试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各个环节的审批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在案件查处的各项环节,发现涉嫌犯罪问题,立即移送。

二是依法规范办案。在执法监管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守各项禁令,遵守执法程序,准确自由裁量,规范自身行为,切实防范履职风险。在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案件中,贯彻“涉罪移送”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制定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从2016年5月6日起,每半个月利用星期五举办一天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是做好"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和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等信息上传至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同时,积极探索内部业务系统与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模式,减少“二次录入”,提高数据来源的即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五是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移送的监督和把关,对案件审核中发现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依法移送,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执法中遇到法律适用、追诉标准等争议较大的问题,积极主动争取相应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