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6个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3.10.2014  20:00

10月23日,云南省林业厅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云南林业工作特点,加深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理解,落实推进云南省林业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厅机关及厅属单位2013年以来提拔的处级干部96人参加会议。

10月23日,云南省林业厅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

厅党组书记、厅长侯新华做题为《坚决落实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的讲话。厅党组成员、驻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沈光善主持会议并讲话。

侯新华认为,云南省林业厅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林业发展决策部署的核心部门,是云南林业工作的"指挥部",掌握着很多的公共资源决策权、审批权、支配权、行政执法权。利随权走,贿随权集。从廉政风险来看,林业厅权力集中、资源集中,廉政风险点多、面广、等级高,保证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的任务很重。近几年来,林业厅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绝大多数是好的,是云南林业改革发展中稳定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有的领导干部责任观念淡薄,政治敏锐性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不到位;有的领导缺乏担当意识,对干部中存在的毛病和问题批评不够、斗争不力,治理"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力度不够,对眼皮底下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捂着盖着,最后小问题变成违纪违法案件;有的部门内耗严重,班子不团结,一段时期内正气不张;有些单位在思想上和工作上,还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侥幸过关的现象,乱猜测、乱议论、乱告状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执行意识,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决策、跟进省委部署,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总关口"和"牛鼻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

侯新华参加云南省林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并讲话

云南省林业厅要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突出抓好6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负总责。要清醒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不是分外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责任,不是一般责任;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不是间接责任。二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必须身体力行,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干净做事、廉洁从政。三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勇于担责,善于抓早抓小。四是四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五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厅党组成员、驻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沈光善就省林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如何理解和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讲了3点意见:一是要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做好监督、执纪和问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做好执纪监督和腐败案件查办。二是要深刻领会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三是要勇于担当,正确处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正确处理信任与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监督别人与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 

沈光善主持云南省林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并讲话

(厅宣传中心  杨劼)

信息来源:周雯 | 责任编辑:周雯